病因

作者:jieruntang  日期:2014-04-11  点击:
病因的概念和分类:导致人体发生疾病的原因,称之为病因,又称作“致病因素”、“病原”(古作“病源”)、“病邪”。疾病是人体在一定条件下,由致病因素所引起的有一定表现形式的病理,包括发病形式、病机、发展规律和转归的...

病因

病因的概念和分类:导致人体发生疾病的原因,称之为病因,又称作“致病因素”、“病原”(古作“病源”)、“病邪”。疾病是人体在一定条件下,由致病因素所引起的有一定表现形式的病理,包括发病形式、病机、发展规律和转归的一种完整的过程。疾病病因作用于人体之后,导致机体的生理状态被破坏,产生了形态、功能、代谢的某些失调、障碍或损害。换言之,病因是指能破坏人体生理动态平衡而引起疾病的特定因素。病因包括六淫、疫疠、七情、饮食、劳倦、外伤,以及痰饮、瘀血、结石等。

病因包括致病原因和条件两方面的因素,两者在疾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致病原因是指那些能引起疾病,并且赋予该疾病特征性的各种因素。条件是除原因以外,与病因同时存在的促进疾病发生发展的有关因素。病因学说,就是研究致病因素及其性质、致病特点和临床表现的学说。

根据邪正交争的理论,中医学认为,无论外感六淫,还是内伤七情、饮食劳逸,在正气旺盛,生理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不会导致人体发病。只有在正气虚弱,人体功能活动不能适应诸因素的变化时,才会成为致病因素,使人发病。

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原因和结果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因果之间可以互相转化。在某一病理阶段中是病理的结果,而在另一阶段中则可能成为致病的原因。例如,痰饮和瘀血,是脏腑气血功能失调所形成的病理产物,但这种病理产物一旦形成,又可作为新的病因,导致其他病理变化,出现各种症状和体征。这种病因和病变的因果关系,是通过人体脏腑功能失调而发生的。

对于病因的分类,在中医学术发展过程中,历代医家提出不同的分类方法。如《黄帝内经》的阴阳分类法,汉.张仲景、宋.陈无择的三因分类法。阴阳病因说,把风雨寒暑等外来病因归属于阳,把饮食喜怒等内生病因归属于阴。张仲景按传变把病因概括为三个途径,把经络受邪人脏腑归为内所因,病变局限于浅表的归为外所因,房室金刃虫兽伤归为其他病因。陈无择把病因与发病途径结合起来,明确提出了三因学说,把六淫外感归为外所因,七情内伤归为内所因,饮食劳倦虫兽金刃归为不内外因。陈无择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提出的。三因学说”,对病因的分类比较系统、明确,对后世医家影响较大。古人这种把致病因素和发病途径结合起来的分类方法,对临床辨证确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根据疾病的发病途径及形成过程,将病因分为外感病因、内伤病因、病理产物形成的病因,以及其他病因四类。

中医病因学的特点:

1.整体观念:中医学认为,人体内部各脏腑组织之间,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因此,中医学将人体与自然环境,人体内部各脏腑组织的功能联系起来,用整体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来探讨致病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变化中的作用。中医学,在天人相应统一整体观的指导下,用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的观点,辩证地探讨了气候变化、『饮食劳倦和精神活动等在发病过程中的作用,奠定了中医病因学的理论基础。如肝属木,在四时应春,在六气为风,在五味为酸,在志为怒,在体合筋,开窍于目,与胆相表里。故气候异常变化的“风”,情志过激的“怒”,饮食失调的“酸”等均可成为引起肝脏发病的原因。肝一旦发病,就会导致肝脏功能系统之胆、筋、目等产生病理改变。

2.辨证求因:一切疾病的发生,都是某种致病因素影响和作用于机体的结果,由于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不同,以及机体对致病因素的反应各异,所以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体征也不尽相同。因此,根据疾病反映出来的临床表现,通过分析疾病的症状来推求病因,就可以为临床治疗提供理论依据。从人体的反应状态和生活条件变化及治疗手段等因果关系,总结出规律性的认识,从症状和体征来推求病因。以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综合分析疾病的症状、体征来推求病因,为治疗用药提供依据。这种方法称之为:辨证求因、审症求因”,这是中医特有的认识病因的方法。就症状而言,如周身游走性疼痛或瘙痒,因风性善行,风胜则动,故确认其病因为“风”邪。把这一临床表现和产生这一表现的一切因素,都概括为“风”邪,这就是辨证求因。临床上,不管实际致病因素多么复杂,只要人体出现了“风”这种反应状态,就可以用“风邪”来概括之。治疗时只要用相应的。祛风”药物,就可使临床症状消失,当然也同时消除了病因及其病理反应。只有采用辨证求因的方法认识病因,把对病因的研究与对症状、体征的辨析联系起来,才能对临床治疗起指导作用。

                                                                               

外感病因,是指由外而人,或从皮毛,或从口鼻,侵入机体,引起外感疾病的致病因素。外感病是由外感病因而引起的一类疾病,一般发病较急,病初多见寒热、咽痛、骨节酸楚等。外感病因大致分为六淫和疫疠两类。

1.六气与六淫

(1)六气:所谓六气,又称六元,是指风、寒、暑、湿、燥、火六种正常的自然界气候。六气的变化称之为六化。这种正常的气候变化,是万物生长的条件,对于人体是无害的。由于机体在生命活动过程中,通过自身的调节机制产生了一定的适应能力,从而使人体的生理活动与六气的变化相适应。所以,正常的六气一般不易于使人发病。

(2)六淫:所谓六淫,是风、寒、暑、湿、燥、火六种外感病邪的统称。阴阳相移,寒暑更作,气候变化都有一定的规律和限度。如果气候变化异常,六气发生太过或不及,或非其时而有其气(如春天当温而反寒,冬季当凉而反热),以及气候变化过于急骤;(如暴寒暴暖),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使机体不能与之相适应的时候,就会导致疾病的发生。于是,六气由对人体无害而转化为对人体有害,成为致病的因素。能导致机体发生疾病的六气便称之为“六淫”。固然气候变化与疾病的发生有密切关系,但是异常的气候变化,并非使所有的人都能发病。有的人能适应这种异常变化就不发病,而有的人不能适应这种异常变化就发生疾病。同一异常的气候变化,对于前者来说,便是六淫了。反之,气候变化正常,即使在风调雨顺,气候宜人的情况下,也会有人因其适应能力低下而生病。这种正常的六气变化对患病机体来说又是“六淫。了。由此可见,六淫无论是在气候异常还是正常的情况下,都是客观存在的。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人们体质的差异、正气的强弱。只有在人体的正气不足,抵抗力下降时,六气才能成为致病因素,侵犯人体而发病。就这一意义来说,六淫是一类因六气变化破坏了人体相对动态平衡,能引起外感病的致病因素。“六淫”又称“六邪”。

2.外感六淫与内生五邪

外感六淫属外感病的致病因素,称之为外邪,而内生五邪,则是指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所产生的内风、内寒、内湿、内燥、内热(火)等五种病理变化,属病机学范畴。内生五邪的临床表现虽与风、寒、湿、燥、火等六淫致病特点及其病理反应相似,但为区别于六淫之外风、外寒、外湿、外燥、外火(热),故冠以“内”字,称为“内生五邪”。内生五邪的临床表现,一般都没有表证,多表现为或虚证或实证或虚实夹杂证。外感六淫作用于机体后,引起脏腑阴阳气血功能失调而产生的病理变化,其临床表现,多有表证,而且多属实证。单纯暑邪伤人,一般无表证可见,但常兼湿邪,称为暑湿,则有表证。只有外邪直中时,才径见里证。

外感六淫与内生五邪,一为致病因素,一为病理结果,虽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六淫伤人,由表人里,损及脏腑,则易致内生五邪之害。内生五邪,脏腑功能失调,则又易感六淫之邪。

3、六淫致病的一般特点

1).季节性与地域性

1.1)六淫致病与季节的关系:由于六淫本为四时主气的太过或不及,故容易形成季节性多发病。如春季多风病,夏季多暑病,长夏初秋多湿病,深秋多燥病,冬季多寒病等,这是一般规律。但是,气候变化是复杂的,不同体质对外邪的感受性不同,所以同一季节可以有不同性质的外感病发生。

1.2)六淫致病与环境的关系:工作或居处环境失宜,也能导致六淫侵袭而发病。如久处潮湿环境多有湿邪为病,高温环境作业又常有暑邪、燥热或火邪为害,干燥环境又多燥邪为病等。

2).单一性与相兼性:六淫邪气既可单独致病又可相兼为害。其单独使人致病者,如寒邪直中脏腑而致泄泻,其由两种以上同时侵犯人体而发病者,如风寒感冒、湿热泄泻、风寒湿痹等。

3).转化性:六淫致病以后,在疾病发展过程中,不仅可以互相影响,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其病理性质可向不同于病因性质的方向转化,如寒邪可郁而化热,.暑湿日久又可以化燥伤阴,六淫又皆可化火等等。这种转化与体质有关,人的体质有强弱,气有盛衰,脏有寒热,因此,病邪侵人人体,多从其脏气而转化。阴虚体质,最易化燥,阳虚体质,最易化湿。另外,又与邪侵久暂有关,一般而言,邪气初感,不易转化,邪郁日久,多能转化。

4).外人性:六淫为病,多有由表人里的传变过程。六淫之邪多从肌表或口鼻而入,侵犯人体而发病。六淫致病的初起阶段,每以恶寒发热、舌苔薄白、脉浮为主要临床特征,称为表证。表证不除,由表人里,由浅及深。故六淫致病,多有由表及里的传变过程。即使直中入里,没有表证,也都称为“外感病”。所以,称六淫为外感病的病因。

中医病因学说中的六淫的性质和致病特点,是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加以抽象概括而来的。六淫为病,除了气候因素外,还包括了生物(如细菌、病毒等)、物理、化学等多种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病理反应在内。

4、六淫的性质及其致病特点

1).风

1.1)自然特性:风具有轻扬开泄,善动不居的特性,为春季的主气,在一年二十四个节气中,大寒、立春、雨水、惊蛰四个节气为风气主令。因风为木气而通于肝,故又称春季为风木当令的季节。风虽为春季的主气,但终岁常在,四时皆有。故风邪引起的疾病虽以春季为多,但不限于春季,其他季节均可发生。

1.2)风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风性轻扬,善行数变,风胜则动,为百病之长,这是风邪的基本特点。

①轻扬开泄:风为阳邪,其性轻扬升散,具有升发、向上、向外的特性。所以风邪致病,易于伤人上部,易犯肌表、腰部等阳位。肺为五脏六腑之华盖,伤于肺则肺气不宣,故现鼻塞流涕、咽痒咳嗽等。风邪上扰头面,则现头晕头痛、头项强痛、面肌麻痹、口眼歪斜等。风邪客于肌表,可见怕风、发热等表证。因其性开泄,具有疏通、透泄之性,故风邪侵袭肌表,使肌腠疏松,汗孔开张,而出现汗出、恶风等症状。、

②善行数变:风善动不居,易行而无定处。“善行”是指风邪具有易行而无定处的性质,故其致病有病位游移,行无定处的特性。如风疹、荨麻疹之发无定处,此起彼伏;行痹(风痹)之四肢关节游走性疼痛等,均属风气盛的表现。“数变”,是指风邪致病具有变化无常和发病急骤的特性。如风疹、荨麻疹之时隐时现,癫痫、中风之卒然昏倒,不省人事等。因其兼挟风邪,所以才表现为发病急,变化快。总之,以风邪为先导的疾病无论是外感还是内伤,一般都具有发病急、变化多、传变快等特征。

③风性主动:“风性主动”是指风邪致病具有动摇不定的特征。常表现为眩晕、震颤、四肢抽搐、角弓反张、直视上吊等症状,故称“风胜则动”。如外感热病中的。热极生风”,内伤杂病中的“肝阳化风”或“血虚生风”等证,均有风邪动摇的表现。

④风为百病之长:风邪是外感病因的先导,寒、湿、燥、热等邪,往往都依附于风而侵袭人体。如,与寒合为风寒之邪,与热合为风热之邪,与湿合为风湿之邪,与暑合则为暑风,与燥合则为风燥,与火合则为风火等。所以,临床上风邪为患较多,又易与六淫诸邪相合而为病。故称风为百病之长,六淫之首。

风与肝相应。风为木气,通于肝。外感风邪可导致胃脘痛、腹胀、肠鸣、呕吐、泄泻等。这是风邪伤肝,木盛克土所致。

综上所述,风为春令主气,与肝木相应。风邪为病,其病证范围较广,变化为快。其具体特点为:①遍及全身:无处不至,上至头部,下至足膝,外而皮肤,内而脏腑,全身任何部位均可受到风邪的侵袭。②媒介作用:能与寒、湿、暑、燥、火等相合为病。③其致病的特殊性,风病来去急速,病程不长,其特殊症状也易于认识,如汗出恶风、全身瘙痒、游走不定、麻木以及动摇不宁等症状。临证时,发病在春季与感受风邪明显有关者,均可考虑风邪的存在。

2).寒

2.1)自然特性:寒具有寒冷、凝结特性,为冬季的主气,从小雪、大雪、冬至,到小寒计四个节气,为冬令主气。寒为水气而通于肾,故称冬季为寒水当令的季节。因冬为寒气当令,故冬季多寒病,但也可见于其他季节。由于气温骤降,防寒保温不够,人体亦易感受寒邪而为病。

2.2)寒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寒邪以寒冷、凝滞、收引为基本特征。

①寒易伤阳:寒为阴气的表现,其性属阴?故寒为阴邪。阳气本可以制阴,但阴寒偏盛,则阳气不仅不足以驱除寒邪,反为阴寒所侮,故云“阴盛则寒”,“阴盛则阳病”。所以寒邪最易损伤人体阳气。阳气受损,失于温煦之功,故全身或局部可出现明显的寒象。如寒邪束表,卫阳郁遏,则现恶寒、发热、无汗等,称之为“伤寒”。若寒邪直中于里,损伤脏腑阳气者,谓之为“中寒”。如伤及脾胃,则纳运升降失常,以致吐泻清稀,脘腹冷痛;肺脾受寒,则宣肃运化失职,表现为咳嗽喘促,痰液清稀或水肿;寒伤脾肾,则温运气化失职,表现为畏寒肢冷、腰脊冷痛、尿清便溏、水肿腹水等;若心肾阳虚,寒邪直中少阴,则可见恶寒蜷卧、手足厥冷、下利清谷、精神萎靡、脉微细等。

②寒性凝滞:凝滞,即凝结阻滞之谓。人身气血津液的运行,赖阳气的温煦推动,才能畅通无阻。寒邪侵入人体,经脉气血失于阳气温煦,易使气血凝结阻滞,涩滞不通,不通则痛,故疼痛是寒邪致病的重要特征。因寒而痛,其痛得温则减,逢寒增剧,得温则气升血散,气血运行无阻,故疼痛缓解或减轻。寒胜必痛,但痛非必寒。由于寒邪侵犯的部位不同,所以病状各异。若寒客肌表,凝滞经脉,则头身肢节剧痛;若寒邪直中于里,气机阻滞,则胸、脘、腹冷痛或绞痛。

③寒性收引:收引,即收缩牵引之意。寒性收引是指寒邪具有收引拘急之特性。“寒则气收”。寒邪侵袭人体,可使气机收敛,腠理闭塞,经络筋脉收缩而挛急;若寒客经络关节,则筋脉收缩拘急,以致拘挛作痛、屈伸不利或冷厥不仁;若寒邪侵袭肌表,则毛窍收缩,卫阳闭郁,故发热恶寒而无汗。

寒与肾相应。寒为水气,通于肾。寒邪侵袭,寒水泛滥,则尿少,水肿;寒水过盛,上制心火,则心痛、心悸、肢厥等?

总之,寒为冬季主气,与肾水相应。寒病多发于冬季,但也可见于其他季节。寒邪为病,其致病特征是:寒为阴邪,易伤阳气,故寒邪致病,全身或局部有明显的寒象。寒胜则痛,所以疼痛为寒证的重要特征之一。因寒则气收,故其病有毛窍闭塞、气帆收敛、筋脉拘急的特珏,表现为无汗、拘急泎痛或屈伸不利等。

3).暑

3.1)自然特性:暑为火热之邪,为夏季主气,从小满、芒种、夏至,到小暑四个节气,为暑气当令。暑邪有明显的季节性,主要发生在夏至以后,立秋以前。暑邪独见于夏令,故有“暑属外邪,并无内暑”之说。暑邪致病有阴阳之分,在炎夏之日,气温过高,或烈日曝晒过久,或工作场所闷热而引起的热病,为中于热,属阳暑;而暑热时节,过食生冷,或贪凉露宿,或冷浴过久所引起的热病,为中于寒,属阴暑。总之,暑月受寒为阴暑,暑月受热为阳暑。

3.2)暑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暑为火所化,主升散,且多挟湿。

①暑性炎热:暑为夏月炎暑,盛夏之火气,具有酷热之性,火热属阳,故暑属阳邪。暑邪伤人多表现出一系列阳热症状,如高热、心烦、面赤、烦躁、脉象洪大等,称为伤暑(或暑热)。

②暑性升散:升散,即上升发散之意。升,指暑邪易于上犯头目,内扰心神,因为暑邪易人心经:散,指暑邪为害,易于伤津耗气。暑为阳邪,阳性升发,故暑邪侵犯人体,多直人气分,可致腠理开泄而大汗出。汗多伤津,污液亏损,则可出现口渴喜饮,唇干舌燥,尿赤短少等。在大量汗出同时,往往气随津泄,而导致气虚,故伤于暑者,常可见到气短乏力,甚则突然昏倒,不省人事之中暑。中暑兼见四肢厥逆,称为暑厥。暑热引动肝风而兼见四肢抽搐,颈项强直,甚则角弓反张,称为暑风(暑痫)。暑热之邪,不仅耗气伤津,还可扰动心神,而引起心烦闷乱而不宁。

③暑多挟湿:暑季不仅气候炎热,且常多雨而潮湿,热蒸湿动,湿热弥漫空间,人身之所及,呼吸之所受,均不离湿热之气。暑令湿胜必多兼感。其临床特征,除发热、烦渴等暑热症状外,常兼见四肢困倦、胸闷呕恶、大便溏泄不爽等湿阻症状。虽为暑湿并存,但仍以暑热为主,湿浊居次,非暑中必定有湿。暑为夏季主气,暑邪为患,有阴暑、阳暑之分。暑邪致病的基本特征为热盛、阴伤、耗气,又多挟湿。所以,临床上以壮热、阴亏、气虚、湿阻为特征。

4).湿

4.1)自然特征:湿具有重浊、粘滞、趋下特性,为长夏主气。从大暑、立秋、处暑,到白露四个节气,为湿气主令。湿与脾土相应。夏秋之交,湿热熏蒸,水气上腾,湿气最盛,故一年之中长夏多湿病。湿亦可因涉水淋雨、居处伤湿,或以水为事。湿邪为患,四季均可发病,且其伤人缓慢难察。

4.2)湿的性质和致病特征:湿为阴邪,阻碍气机,易伤阳气,其性重浊粘滞、趋下。

①湿为阴邪,易阻气机,损伤阳气:湿性类水,水属于阴,故湿为阴邪。湿邪侵及人体,留滞于脏腑经络,最易阻滞气机,从而使气机升降失常。胸胁为气机升降之道路,湿阻胸膈,气机不畅则胸闷;湿困脾胃,使脾胃纳运失职,升降失常,故现纳谷不香、不思饮食、脘痞腹胀、便溏不爽、小便短涩之候。由于湿为阴邪,阴胜则阳病,故湿邪为害,易伤阳气。脾主运化水湿,且为阴土,喜燥而恶湿,对湿邪又有特殊的易感性,所以脾具有运湿而恶湿的特性。因此,湿邪侵袭人体,必困于脾,使脾阳不振,运化无权,水湿停聚,发为泄泻、水肿、小便短少等症。“湿胜则阳微”,因湿为阴邪,易于损伤人体阳气,由湿邪郁遏使阳气不伸者,当用化气利湿通利小便的方法,使气机通畅,水道通调,则湿邪可从小便而去,湿去则阳气自通。

②湿性重浊:湿为重浊有质之邪。所谓“重”,即沉重、重着之意。故湿邪致病,其临床症状有沉重的特性,如头重身困、四肢酸楚沉重等。若湿邪外袭肌表,湿浊困遏,清阳不能伸展,则头昏沉重,状如裹束;如湿滞经络关节,阳气布达受阻,则可见肌肤不仁、关节疼痛重着等。所谓“浊”,即秽浊垢腻之意。故湿邪为患,易于出现排泄物和分泌物秽浊不清的现象。如湿浊在上则面垢、眵多;湿滞大肠,则大便溏泻、下痢脓血粘液;湿气下注,则小便浑浊、妇女黄白带下过多;湿邪浸淫肌肤,则疮疡、湿疹、脓水秽浊等。

③湿性粘滞:“粘”,即粘腻;“滞”,即停滞。所谓粘滞是指湿邪致病具有粘腻停滞的特性。这种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症状的粘滞性。即湿病症状多粘滞而不爽,如大便粘腻不爽,小便涩滞不畅,以及分泌物粘浊和舌苔粘腻等。二是病程的缠绵性。因湿性粘滞,蕴蒸不化,胶着难解,故起病缓慢隐袭,病程较长,往往反复发作或缠绵难愈。如湿温,它是一种由湿热病邪所引起的外感热病。由于湿邪性质的特异性,在疾病的传变过程中,表现出起病缓、传变慢、病程长、难速愈的明显特征。他如湿疹、湿痹(着痹)等,亦因其湿而不易速愈。

④湿性趋下:水性就下,湿类于水,其质重浊,故湿邪有下趋之势,易于伤及人体下部。其病多见下部的症状,如水肿多以下肢较为明显。他如带下、小便浑浊、泄泻、下痢等,亦多由湿邪下注所致。但是,湿邪浸淫,上下内外,无处不到,非独侵袭人体下部。所谓“伤于湿者,下先受之”《素问.太阴阳明论》,只是说明湿性趋下,易侵阴位,为其特性之一而已。

湿为长夏主气,与脾土相应。湿邪有阻遏气机,易伤阳气之性,其性重浊粘滞,且有趋下之势。故湿邪为病,表现为人体气机阻滞,脾阳不振,水湿停聚而胸闷脘痞、肢体困重、呕恶泄泻等,以及分泌物和排泄物如泪、涕、痰、带下、二便等秽浊不清。

5).燥

5.1)自然特性:燥具有干燥、收敛清肃特性,为秋季主气。从秋分、寒露、霜降,到立冬四个节气,为燥气当令。秋季天气收敛,其气清肃,气候干燥,水分匮乏,故多燥病。燥气乃秋令燥热之气所化,属阴中之阳邪。燥邪为病,有温燥、凉燥之分。初秋有夏热之余气,久晴无雨,秋阳以曝之时,燥与热相结合而侵犯人体,故病多温燥。深秋近冬之际,西风肃杀,燥与寒相结合而侵犯人体,则病多凉燥。燥与肺气相通。

5.2)燥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燥胜则干,易于伤肺,为燥邪的基本特征。

①干涩伤津:燥与湿对,湿气去而燥气来:燥为秋季肃杀之气所化,其性干涩枯涸,故曰“燥胜则干”。燥邪为害,最易耗伤人体的津液,形成阴津亏损的病变,表现出各种干涩的症状和体征,诸如皮肤干涩皲裂、鼻干咽燥,口唇燥裂、毛发干枯不荣、小便短少、大便干燥等。

②燥易伤肺:肺为五脏六腑之华盖,性喜清肃濡润而恶燥,称为娇脏。肺主气而司呼吸,直接与自然界大气相通,且外合皮毛,开窍于鼻,燥邪多从口鼻而人。燥为秋令主气,与肺相应,故燥邪最易伤肺。燥邪犯肺,使肺津受损,宣肃失职,从而出现干咳少痰,或痰粘难咯,或痰中带血,以及喘息胸痛等。

燥为秋季主气,与肺相应。燥邪以干涩伤津和易于伤肺为最重要特征。不论外燥还是内燥,均可见口、鼻、咽、唇等官窍干燥之象,以及皮肤、毛发干枯不荣等。

6).火(热)

6.1)自然特性:火具有炎热特性,旺于夏季,从春分、清明、谷雨,到立夏四个节气,为火气主令。因夏季主火,故火与心气相应。但是火并不象暑那样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也不受季节气候的限制。

6.2)温、暑、火、热的关系:温、暑、火、热四者性质基本相同,但又有区别。

温与热:这里的温和热均指病邪而言。温为热之渐,热为温之甚,二者仅程度不同,没有本质区别,故常温热混称。在温病学中所说的温邪,泛指一切温热邪气,连程度上的差别也没有。

暑与火(热):暑为夏季的主气,乃火热所化,可见暑即热邪。但暑独见于夏季,纯属外邪,无内暑之说。而火(热)为病则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同时还包括高温、火热煎熬等。

火与热:火为热之源,热为火之性。火与热,其本质皆为阳盛,故往往火热混称。但二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热纯属邪气,没有属正气之说。而火,一是指人体的正气,称之为“少火”;二是指病邪,称之为“壮火”。这是火与热的主要区别。一般地说,热多属于外感,如风热、暑热、温热之类病邪。而火则常自内生,多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所致,如心火上炎、肝火炽盛、胆火横逆之类病变。

就温、热、火三者而言,温、热、火虽同为一气,但温能化热,热能生火,所以在程度上还是有一定差别的。温为热之微,热为温之甚;热为火之渐,火为热之极。

6.3)火的含义:中医学中的火有生理与病理、内火和外火之分。

①生理之火:生理之火是一种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所必须的阳气,它谧藏于脏腑之内,具有温煦生化作用。这种有益于人体的阳气称之为“少火”,属于正气范畴。

②病理之火:病理之火是指阳盛太过,耗散人体正气的病邪。这种火称之为“壮火”。这种病理性的火又有内火、外火之分。

外火:外火,一是感受温热邪气而来;二是风寒暑湿燥等外邪转化而来,即所谓“五气化火”。五气之中,只有暑邪纯属外来之火,我们称之为暑热。其余风、寒、湿、燥等邪并非火热之邪,之所以能化而为火,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郁遏化火。风、寒、湿、燥侵袭人体,必须郁久方能化火。如由寒化热,热极生火,温与热结,或湿蕴化热,热得湿而愈炽,湿得热而难解,郁而化火,或者湿蕴化热,湿热极甚而化火。火就燥,故燥亦从火化。第二,因人而异,阳盛之体或阴虚之质易于化火。第三,与邪侵部位有关。如邪侵阳明燥土,则易化火,寒邪直中人脾,则化火也难。此外,五气能否化火,与治疗也有一定的关系。内火:内火,多因脏腑功能紊乱,阴阳气血失调所致。情志过极亦可久郁化火,即所谓“五志化火”。

中医学将火分为正、邪两类。正气之火即少火,少火又可分为“君火”和“相火”。“君火”为心之阳气,“相火”为肝、肾、胆、膀胱、心包、三焦阳气。其中肾之阳气,又称“命门火”或“龙火”,肝之阳气也叫“雷火”。“君火”仅指正气而言,若过旺便是心火炽盛;而相火包含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过旺时谓“相火妄动”。“心火炽盛”和“相火妄动”均属于“壮火”,属邪气。

6.4)火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火邪具有燔灼、炎上、耗气伤津、生风动血等特性。

①火性燔灼:燔即燃烧;灼,即烧烫。燔灼,是指火热邪气具有焚烧而熏灼的特性。故火邪致病,机体以阳气过盛为其主要病理机制,临床上表现出高热、恶热、脉洪数等热盛之征。总之,火热为病,热象显著,以发热、脉数为其特征。

②火性炎上:火为阳邪,其性升腾向上。故火邪致病具有明显的炎上特性,其病多表现于上部。如心火上炎,则见舌尖红赤疼痛,口舌糜烂、生疮;肝火上炎,则见头痛如裂、目赤肿痛;胃火炽盛,可见齿龈肿痛、齿衄等。

③伤津耗气:火热之邪,蒸腾于内,最易迫津外泄,消烁津液,使人体阴津耗伤。故火邪致病,其临床表现除热象显著外,往往伴有口渴喜饮、咽干舌燥、小便短赤、大便秘结等津伤液耗之征。火太旺而气反衰,阳热亢盛之壮火,最能损伤人体正气,导致全身性的生理机能减退。此外,气生于水,水可化气,火迫津泄,津液虚少无以化气,亦可导致气虚,如火热炽盛,在壮热、汗出、口渴喜饮的同时,又可见少气懒言、肢体乏力等气虚之证。总之,火邪为害,或直接损伤人体正气,或因津伤而致气伤,终致津伤气耗之病理结果。

④生风动血:火邪易于引起肝风内动和血液妄行。

生风:火热之邪侵袭人体,往往燔灼肝经,劫耗津血,使筋脉失于濡养,而致肝风内动,称为热极生风。风火相煽,症状急迫,临床上表现为高热、神昏谵语、四肢抽搐、颈项强直、角弓反张、目睛上视等。

动血:血得寒则凝,得温则行。火热之邪,灼伤脉络,并使血行加速,迫血妄行,易于引起各种出血,如吐血、衄血、便血、尿血,以及皮肤发斑,妇女月经过多、崩漏等。⑤易致肿疡:火热之邪入于血分,聚于局部,腐肉败血,则发为痈肿疮疡。“痈疽原是火毒生”。“火毒”、“热毒”是引起疮疡的比较常见的原因,其临床表现以疮疡局部红肿热痛为特征。

⑥易扰心神:火与心气相应,心主血脉而藏神。故火之邪伤于人体,最易扰乱神明,出现心烦失眠,狂躁妄动,甚至神昏谵语等症。

综上所述,火有生理性火和病理性火,本节所讲的为病理性火,又名火邪。火邪就来源看,有外火和内火之异。外火多由外感而来,而内火常自内生。火邪具有燔灼炎上,伤津耗气,生风动血,易生肿疡和扰乱心神的特征。其致病广泛,发病急暴,易成燎原之势。在临床上表现出高热津亏、气少、肝风、出血、神志异常等特征。

5、疠气

1、疠气的基本概念

疠气是一类具有强烈传染性的病邪。又名戾气、疫疠之气、毒气、异气、杂气、乖戾之气等。疠气通过空气和接触传染。疠气与六淫不同,不是由气候变化所形成的致病因素,而是一种人们的感官不能直接观察到的微小的物质(病原微生物),即“毒”邪。疠气经过口鼻等途径,由外人内,故属于外感病因。由疠气而致的具有剧烈流行性传染性的一类疾病,称之为疫、疫疠、瘟疫(或温疫)等。温病与瘟疫不同,温病为多种外感急性热病的总称,温病无传染性和流行性。

2、疠气的性质及其致病特点

1).发病急骤,病情危笃:疫疠之气,其性急速、燔灼,且热毒炽盛。故其致病具有发病急骤、来势凶猛、病情险恶、变化多端、传变快的特点,且易伤津、扰神、动血、生风。疠气为害颇似火热致病,具有一派热盛之象,但毒热较火热为甚,不仅热毒炽盛,而且常挟有湿毒、毒雾、瘴气等秽浊之气,故其致病作用更为剧烈险恶,死亡率也高。

2).传染性强,易于流行:疫疠之气具有强烈的传染性和流行性,可通过口鼻等多种途径在人群中传播。疫疠之气致病可散在地发生,也可以大面积流行。因此,疫疠具有传染性强、流行广泛、死亡率高的特点。诸如大头瘟(由疫毒感染而发病,以头面红肿或咽喉肿痛为特征)、虾蟆瘟(人体感受疫毒之后,以颈项肿大为主症,连及头面,状如虾蟆,故名)、疫痢、白喉、烂喉丹痧、天花、霍乱、鼠疫等,实际包括现代医学许多传染病和烈性传染病。

3).特适性与偏中性:特适性指疠气致病的病位与病种的特异性。疠气作用何腑何脏,发为何病,具有特异性定位的特点。疠气对机体作用部位具有一定选择性,从而在不同部位上产生相应的病证。疠气种类不同,所致之病各异。每一种疠气所致之疫病,均有各自的临床特征和传变规律,所谓“一气致一病”。偏中性指疠气的种属感受性。疠气有偏中于人者,偏中于动物者。偏中于人的,则不传染给动物;偏中于动物的,也不传染给人。即使偏中于动物的,因动物种属不同,也不互相传染。

总之,六淫和疠气,均属外感病邪,其性质和致病特点各有不同,但因其所致之病,多以火热之候为之,故常统称为外感热病。

                                                                           

内伤病因,又分七情、饮食失宜、劳逸,分述如下:

一、七情

1、七情的基本概念

七情是指喜、怒、忧、思、悲、恐、惊等七种正常的情志活动,是人的精神意识对外界事物的反应。七情与人体脏腑功能活动有密切的关系。七情分属于五脏,以喜、怒、思、悲、恐为代表,就称为五志。

七情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不同反映,在正常的活动范围内,一般不会使人致病。只有突然强烈或长期持久的情志刺激,超过人体本身的正常生理活动范围,使人体气机紊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才会导致疾病的发生。因此,作为病因,七情是指过于强烈、持久或突然的情志变化,导致脏腑气血阴阳失调而发生疾病的情志活动。因七情而病称为因郁致病。此外,由于某些慢性疾病,体内脏腑功能长期失调,引起人的精神情志异常,称为因病致郁。七情还与机体本身的耐受、调节能力有关。七情致病不同于六淫,六淫主要从口鼻或皮毛侵入人体,而七情则直接影响有关脏腑而发病。七情不仅可以引起多种疾病的发生,而且对疾病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它可促进病情的好转与恶化。由于七情是造成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故又称“内伤七情”。

2、七情与脏腑气血的关系

2.1).七情与脏腑的关系:人体的情志活动与脏腑有密切关系。其基本规律是:心主喜,过喜则伤心;肝主怒,过怒则伤肝;脾主思,过思则伤脾;肺主悲、忧,过悲过忧则伤肺;肾主惊、恐,过惊过恐则伤肾。这说明脏腑病变可出现相应的情绪反应,而情绪反应过度又可损相关之脏腑。七情生于五脏又伤五脏的理论在诊断和治疗中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2).七情与气血的关系:气和血是构成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两大基本物质。气对人体脏腑具有温煦推动作用,血对人体脏腑则具有濡养作用。气血是人体精神情志活动的物质基础,情志活动与气血有密切关系。脏腑气血的变化,也会影响情志的变化。故曰:“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脏腑的生理活动必须以气血为物质基础,而精神情志活动又是脏腑生理功能活动的表现,所以人体情志活动与人体脏腑气血关系密切。

3、七情的致病特点

3.1).与精神刺激有关:七情属于精神性致病因素,其发病必与明显的精神刺激有关。在整个病程中,情绪的改变可使病情发生明显的变化。如癫病多由情志所伤,忧郁伤肝,肝气郁结,损伤于脾,脾失健运,痰浊内生,痰气上逆,迷蒙心神,不能自主而成。狂病多由恼怒悲愤,伤及肝胆,不得宣泄,郁而化火,煎熬津液,结为痰火,痰火上扰,蒙蔽心窍,神志逆乱而发。可见精神因素对疾病的发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3.2).直接伤及脏腑:七情过激可影响脏腑之活动而产生病理变化。不同的情志刺激可伤及不同的脏腑,产生不同的病理变化。如喜伤心,心伤则心跳神荡,精神涣散,思想不能集中,甚则精神失常等。七情过激虽可伤及五脏,但与心肝的关系尤为密切。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一切生命活动都是五脏功能集中的表现,又必须接受心的统一主宰,心神受损必涉及其他脏腑。肝失疏泄,气机紊乱又是情志疾病发病机制的关键。

心主血而藏神;肝藏血而主疏泄;脾主运化而居中焦,为气机升降的枢纽、气血生化之源。故情志所伤为害,以心、肝、脾三脏和气血失调为多见。如过度惊喜损伤心脏,可导致心神不安而心悸、失眠、烦躁、惊慌不安、神志恍惚,甚至精神失常,出现哭笑无常、言语不休、狂躁妄动等症。郁怒不解则伤肝,影响肝的疏泄功能,出现胁肋胀痛、性情急躁、善太息,或咽中似有物梗阻,或因气滞血瘀而致妇女月经不调、痛经、闭经、症瘕等。或因暴怒引起肝气上逆,损及血脉,血随气逆,发生大呕血或晕厥。若思虑过度,损伤于脾,使脾失健运,出现食欲不振、脘腹胀满等。七情所伤,心、肝、脾功能失调,可单独发病,也常相互影响,相兼为害,如思虑过度、劳伤心脾、郁怒不解、肝脾不调等等。

此外,喜、怒、忧、思、恐等情志活动失调,能够引起脏腑气机紊乱,郁而化火,出现烦躁、易怒、失眠、面赤、口苦,以及吐血、衄血等属于火的表现,称之为“五志化火”。情志失调又可导致“六郁”为病,即气郁而湿滞,湿滞而成热,热郁而生痰,痰滞而血不行,血滞而食不化。换言之,由气郁可致血郁、痰郁、湿郁、食郁为病。

3.3).影响脏腑气机:“百病皆生于气”。喜、怒、忧、思、悲、恐、惊,称为七气,即七情。七情之外,加之以寒热,称为九气。气贵冲和,运行不息,升降有常。气出入有序,升降有常,周流一身,循环无端,而无病。若七情变化,五志过极而发,则气机失调,或为气不周流而郁滞,或为升降失常而逆乱。

七情致郁,或为气不周流而郁滞,或为升降失常而逆乱。七情不舒,气机郁结,气滞而血瘀,气郁而聚湿生痰,化火伤阴。或在形躯,或在脏腑,变病多端。

七情损伤,使脏腑气机紊乱,血行失常,阴阳失调。不同的情志变化,其气机逆乱的表现也不尽相同。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思则气结,恐则气下,惊则气乱。

怒则气上:气上,气机上逆之意。怒为肝之志。凡遇事愤懑或事不遂意而产生一时性的激怒,一般不会致病。但如暴怒,则反伤肝,使肝气疏泄太过而上逆为病。肝气上逆,血随气升,可见头晕头痛、面赤耳鸣,甚者呕血或昏厥。肝气横逆,亦可犯脾而致腹胀、飧泄。飧泄又名水谷利,大便呈完谷不化样。若克胃则可出现呃逆、呕吐等。由于肝肾同源,怒不仅伤肝,还能伤肾。肾伤精衰,则现恐惧、健忘、腰脊软等症。肝为五脏之贼,故肝气疏泄失常可影响各脏腑的生理功能而导致多种病变。

喜则气缓:气缓,心气弛缓之意。喜为心之志。包括缓和紧张情绪和心气涣散两个方面。在正常情况下,喜能缓和紧张情绪,使心情舒畅,气血和缓,表现为健康的状态。但是喜乐无极,超过正常限度,就可导致心的病变。暴喜伤心,使心气涣散,神不守舍,出现乏力、懈怠、注意力不集中,乃至心悸、失神,甚至狂乱等。

悲则气消:气消,肺气消耗之意。悲忧为肺之志。悲,是伤感而哀痛的一种情志表现。悲哀太过,往往通过耗伤肺气而涉及到心、肝、脾等多脏的病变。如耗伤肺气,使气弱消减,意志消沉。可见气短胸闷、精神萎靡不振和懒惰等。

悲忧伤肝,肝伤则精神错乱,甚至筋脉挛急、胁肋不舒等。悲哀过度,还可使心气内伤,而致心悸、精神恍惚等。悲忧伤脾则三焦气机滞塞,运化无权,可现脘腹胀满、四肢痿弱等。

思则气结:气结,脾气郁结之意。思为脾之志,思考本是人的正常生理活动,若思虑太过,则可导致气结于中,脾气郁结,中焦气滞,水谷不化,而见胃纳呆滞、脘腹痞塞、腹胀便溏,甚至肌肉消瘦等。思发于脾而成于心,思虑太过,不但伤脾,也可伤心血,使心血虚弱,神失所养,而致心悸、怔忡、失眠、健忘、多梦等。

恐则气下:气下,精气下陷之意。恐为肾之志。恐,是一种胆怯、惧怕的心理作用。长期恐惧或突然意外惊恐,皆能导致肾气受损,所谓恐伤肾。过于恐怖,则肾气不固,气陷于下,可见二便失禁、精遗骨痿等症。恐惧伤肾,精气不能上奉,则心肺失其濡养,水火升降不交,可见胸满腹胀、心神不安、夜不能寐等症。

惊则气乱:气乱是指心气紊乱。心主血,藏神,大惊则心气紊乱,气血失调,出现心悸、失眠、心烦、气短,甚则精神错乱等症状。

惊与恐不同,自知者为恐,不知者为惊。惊能动心,亦可损伤肝胆,使心胆乱,而致神志昏乱,或影响胎儿,造成先天性癫痫。

3.4).情志波动,可致病情改变:异常情志波动,可使病情加重或迅速恶化,如眩晕患者,因阴虚阳亢,肝阳偏亢,若遇恼怒,可使肝阳暴张,气血并走于上,出现眩晕欲仆,甚则突然昏仆不语、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发为中风。

总之,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情志,与内脏有着密切的关系。情志活动必须以五脏精气作为物质基础,而人的各种精神刺激只有通过有关脏腑的机能,才能反映情志的变化。故曰:“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情志为病,内伤五脏,主要是使五脏气机失常、气血不和、阴阳失调而致病的。至于所伤何脏,有常有变。七情生于五脏,又各伤对应之脏,如喜伤心、怒伤肝、恐伤肾……,此其常。但有时一种情志变化也能伤及几脏,如悲可伤肺、伤肝等,几种情志又同伤一脏,如喜、惊均可伤心,此其变。临床应根据具体的表现,作具体分析,不能机械地对待。

二、饮食失宜

饮食是健康的基本条件。饮食所化生的水谷精微是化生气血,维持人体生长、发育,完成各种生理功能,保证生命生存和健康的基本条件。

正常饮食,是人体维持生命活动之气血阴阳的主要来源之一,但饮食失宜,常是导致许多疾病的原因。饮食物主要依靠脾胃消化吸收,如饮食失宜,首先可以损伤脾胃,导致脾胃的腐熟、运化功能失常,引起消化机能障碍;其次,还能生热、生痰、生湿,产生种种病变,成为疾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饮食失宜包括饥饱无度、饮食不洁、饮食偏嗜等。饮食失宜能导致疾病的发生,为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

(一)饮食不节

饮食贵在有节。进食定量、定时谓之饮食有节。

1.饥饱失常:饮食应以适量为宜,过饥过饱均可发生疾病。明显低于本人的适度的饮食量,称为过饥;明显超过本人的适度的饮食量,称为过饱。过饥,则摄食不足,化源缺乏,终致气血衰少。气血不足,则形体消瘦,正气虚弱,抵抗力降低易于继发其他病症。反之,暴饮暴食,过饱,超过脾胃的消化、吸收功能,可导致饮食阻滞,出现脘腹胀满、嗳腐泛酸、厌食、吐泻等食伤脾胃之病。故有“饮食自倍,肠胃乃伤”之说。

饥饱失常,在小儿尤为多见,因其脾胃较成人为弱,食滞日久,可以郁而化热;伤于生冷寒凉,又可以聚湿、生痰。婴幼儿食滞日久还可以出现手足心热、心烦易哭、脘腹胀满、面黄饥瘦等症,称之为“疳积”。成人如果久食过量,还常阻滞肠胃经脉的气血运行,发生下利、便血,痔疮等。过食肥甘厚味,易于化生内热,甚至引起痈疽疮毒等。

总之,不宜极饥而食,食不可过饱;不宜极渴而饮,饮不可过多。饮食过多,则生积聚;渴饮过多,则聚湿生痰。

此外,在疾病过程中,饮食不节还能改变病情,故有“食复”之说,如在热性病中,疾病初愈,脾胃尚虚,饮食过量或吃不易消化的食物,常常导致食滞化热,与余热相合,使热邪久羁而引起疾病复发或迁延时日。

饮食无时:按固定时间,有规律地进食,可以保证消化、吸收功能有节奏地进行活动,脾胃则可协调配合,有张有弛,水谷精微化生有序,并有条不紊地输布全身。自古以来,就有一日三餐,“早饭宜好,午饭宜饱,晚饭宜少”之说。若饮食无时,亦可损伤脾胃,而变生他病。

(二)饮食偏嗜

饮食结构合理,五味调和,寒热适中,无所偏嗜,才能使人体获得各种需要的营养。若饮食偏嗜或膳食结构失宜,或饮食过寒过热,或饮食五味有所偏嗜,可导致阴阳失调,或某些营养缺乏而发生疾病。

1.种类偏嗜:饮食种类合理搭配,膳食结构合理,才能获得充足的营养,以满足生命活动的需要。人的膳食结构应该谷、肉、果、菜齐全,且以谷类为主,肉类为副,蔬菜为充,水果为助,调配合理,根据需要,兼而取之,才有益于健康。若结构不适,调配不宜,有所偏嗜,则味有所偏,脏有偏胜,从而导致脏腑功能紊乱。如过嗜酵酿之晶,则导致水饮积聚;过嗜瓜果乳酥,则水湿内生,发为肿满泻利。

2.寒热偏嗜:饮食宜寒温适中,否则多食生冷寒凉,可损伤脾胃阳气,寒湿内生,发生腹痛泄泻等症。偏食辛温燥热,可使胃肠积热,出现口渴、腹满胀痛、便秘,或酿成痔疮。

3.五味偏嗜:人的精神气血,都由五味资生。五味与五脏,各有其亲和性,如酸人肝,苦人心,甘人脾,辛入肺,咸人肾。如果长期嗜好某种食物,就会使该脏腑机能偏盛偏衰,久之可以按五脏间相克关系传变,损伤他脏而发生疾病。如多食咸味的东西,会使血脉凝滞,面色失去光泽;多食苦味的东西,会使皮肤干燥而毫毛脱落;多食辛味的东西,会使筋脉拘急而爪甲枯槁;多食酸味的东西,会使皮肉坚厚皱缩,口唇干薄而掀起;多食甘味的东西,则骨骼疼痛而头发脱落。此外,嗜好太过,可致营养不全,缺乏某些必要的营养,而殃及脏腑为病。例如,脚气病、夜盲症、瘿瘤等都是五味偏嗜的结果。所以,饮食五味应当适宜,平时饮食不要偏嗜,病时应注意饮食宜忌,食与病变相宜,能辅助治疗,促进疾病好转,反之,疾病就会加重。只有“谨和五味”才能“长有天命”。

(三)饮食不洁

进食不洁,会引起多种胃肠道疾病,出现腹痛、吐泻、痢疾等;或引起寄生虫病,如蛔虫、蛲虫、寸白虫等,临床表现为腹痛、嗜食异物、面黄肌瘦等症。若蛔虫窜进胆道,;还可出现上腹部剧痛、时发时止,吐蛔,四肢厥冷的蛔厥证。若进食腐败变质有毒食物,可致食物中毒,常出现腹痛、吐泻,重者可出现昏迷或死亡。

三、劳逸

劳逸,包括过度劳累和过度安逸两个方面。正常的劳动和体育锻炼,有助于气血流通,增强体质。必要的休息,可以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脑力,不会使人致病。只有比较长时间的过度劳累,或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或房劳过度,过度安逸,完全不劳动不运动,才能成为致病因素而使人发病。

(一)过劳

过劳是指过度劳累,包括劳力过度、劳神过度和房劳过度三个面。

1.劳力过度:劳力过度主要指较长时期的不适当的活动和超过体力所能负担的过度劳力。劳力过度可以损伤内脏功能,致使脏气虚少,可出现少气无力、四肢困倦、懒于语言、精神疲惫、形体消瘦等,即所谓“劳则气耗”。

2.劳神过度:劳神过度指思虑劳神过度。劳神过度可耗伤心血,损伤脾气,出现心悸、健忘、失眠、多梦及纳呆、腹胀、便溏等症,甚则耗气伤血,使脏腑功能减弱,正气亏虚,乃至积劳成疾。

3.房劳过度:房劳过度是指性生活不节,房事过度。正常的性生活,一般不损伤身体,但房劳过度会耗伤肾精,可致腰膝酸软、眩晕耳鸣、精神萎靡,或男子遗精滑泄、性功能减退,甚或阳痿。

(二)过逸

过逸是指过度安逸。不劳动,又不运动,使人体气血运行不畅,筋骨柔脆,脾胃呆滞,体弱神倦,或发胖臃肿,动则心悸、气喘、汗出等,还可继发其他疾病。

                                                         

 病理性因素,在疾病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原因和结果可以相互交替和相互转化。由原始致病因素所引起的后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另一些变化的原因,成为继发性致病因素。痰饮、瘀血、结石都是在疾病过程中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它们滞留体内而不去,又可成为新的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引起各种新的病理变化,因其常继发于其他病理过程而产生,故又称“继发性病因”。

一、痰饮

(一)痰饮的基本概念

1.痰饮的病因学含义:痰饮是机体水液代谢障碍所形成的病理产物。这种病理产物一经形成,就作为一种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导致脏腑功能失调而引起各种复杂的病理变化,故痰饮是继发性病因之一。痰饮是致病因子和病理结果的统一体。一般说来,痰得阳气煎熬而成,炼液为痰,浓度较大,其质稠粘;饮得阴气凝聚而成,聚水为饮,浓度较小,其质清稀。故有“积水为饮,饮凝为痰”,“饮为痰之渐,痰为饮之化”,“痰热而饮寒”之说。在传统上,痰饮有有形和无形、狭义和广义之分。

(1)有形的痰饮:有形的痰饮是指视之可见、触之可及、闻之有声的实质性的痰浊和水饮而言。如咳咯而出的痰液,呕泄而出之水饮痰浊等。

(2)无形的痰饮:无形的痰饮是指由痰饮引起的特殊症状和体征,只见其症,不见其形,看不到实质性的痰饮,因无形可征,故称无形之痰饮。其作用于人体,可表现出头晕目眩、心悸气短、恶心呕吐、神昏谵狂等,多以苔腻、脉滑为重要临床特征。

(3)狭义的痰饮:狭义的痰饮是指肺部渗出物和呼吸道的分泌物,或咳吐而出,或呕恶而出,易于被人们察觉和理解,又称之为外痰。

(4)广义的痰饮:广义的痰饮泛指由水液代谢失常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及其病理变化和临床症状,不易被人察觉和理解,又称之为内痰。

总之,痰饮不仅指从呼吸道咳出来的痰液,更重要的是指痰饮作用于机体后所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体征。这两方面,前者易于领会而后者却难以理解,但后者比前者更加重要。痰、饮、水、湿同源而异流,都是由于人体津液的运行、输布、传化失调而形成的一种病理产物,又是一种致病动因。四者皆为阴邪,具有阴邪的一般性质。湿聚为水,积水成饮,饮凝成痰,其中痰、饮、水三者的区别是:稠浊者为痰,清稀者为饮,更清者为水。

2.痰饮的病证学含义:痰饮是指体内水液输布运化失常,停积于某些部位的一类病证。

其广义者为痰饮病证的总称;其狭义者为饮证之一,系饮邪停于胃肠所致者。

(二)痰饮的形成

痰饮多由外感六淫,或饮食及七情所伤等,使肺、脾、肾及三焦等脏腑气化功能失常,水液代谢障碍,以致水津停滞而成。因肺、脾、肾及三焦与水液代谢关系密切,肺主宣降,敷布津液,通调水道;脾主运化水湿;肾阳主水液蒸化;三焦为水液运行之道路。故肺、脾、肾及三焦功能失常,均可聚湿而生痰饮。痰饮形成后,饮多留积于肠胃、胸胁及肌肤;痰则随气升降流行,内而脏腑,外而筋骨皮肉,泛滥横溢,无处不到。既可因病生痰,又可因痰生病,互为因果,为害甚广,从而形成各种复杂的病理变化。

(三)痰饮的致病特点

1.阻碍经脉气血运行:痰饮随气流行,机体内外无所不至。若痰饮流注经络,易使经络阻滞,气血运行不畅,出现肢体麻木、屈伸不利,甚至半身不遂等。若结聚于局部,则形成瘰疠、痰核,或形成阴疽、流注等。“瘰疠”是指发生于颈部、下颌部的淋巴结结核。小者为瘰,大者为疠,以其形状累累如珠故名。“痰核”是指发生在颈项、下颌及四肢等部位的结块,不红不肿,不硬不痛,常以单个出现皮下,以其肿硬如核大,故名痰核。“疽”为发于肌肉筋骨间之疮肿。其漫肿平塌,皮色不变,不热少痛者为“阴疽”。“流注”指毒邪流走不定而发生于较深部组织的一种化脓性疾病。

2.阻滞气机升降出入:痰饮为水湿所聚,停滞于中,易于阻遏气机,使脏腑气机升降失常。例如,肺以清肃下降为顺,痰饮停肺,使肺失宣肃,可出现胸闷、咳嗽、喘促等。胃气宜降则和,痰饮停留于胃,使胃失和降,则出现恶心呕吐等。

3.影响水液代谢:痰饮本为水液代谢失常的病理产物,其一旦形成之后,便作为一种致病因素反过来作用于机体,进一步影响肺、脾、肾的水液代谢功能。如寒饮阻肺,可致宣降失常,水道不通;痰湿困脾,可致水湿不运;饮停于下,影响肾阳的功能,可致蒸化无力。从而影响人体水液的输布和排泄,使水液进一步停聚于体内,导致水液代谢障碍更为严重。

4.易于蒙蔽神明:痰浊上扰,蒙蔽清阳,则会出现头昏目眩、精神不振、痰迷心窍,或痰火扰心、心神被蒙,则可导致胸闷心悸、神昏谵妄,或引起癫狂痈等疾病。

5.症状复杂,变幻多端:从发病部位言,饮多见于胸腹四肢,与脾胃关系较为密切。痰之为病,则全身各处均可出现,无处不到,与五脏之病均有关系,其临床表现也十分复杂。一般说来,痰之为病,多表现为胸部痞闷、咳嗽、痰多、恶心、呕吐腹泻、心悸、眩晕、癫狂、皮肤麻木、关节疼痛或肿胀、皮下肿块,或溃破流脓,久而不愈。饮之为害,多表现为咳喘、水肿、疼痛、泄泻等。总之,痰饮在不同的部位表现出不同的症状,变化多端,其临床表现,可归纳为咳、喘、悸、眩、呕、满、肿、痛八大症。

二、瘀血

(一)瘀血的基本概念

瘀血,又称蓄血、恶血、败血、虾血。瘀乃血液停积,不能活动之意。所谓瘀血,是指因血行失度,使机体某一局部的血液凝聚而形成的一种病理产物,这种病理产物一经形成,就成为某些疾病的致病因素而存在于体内。故瘀血又是一种继发性的致病因素。瘀血证则是由瘀血而引起的各种病理变化,临床上表现出一系列的症状和体征。

一般认为,因瘀致病的叫“血瘀”,因病致瘀的叫“瘀血”;先瘀后病者为病因,先病后瘀者为病理。这种区别似无重要的意义,故统称“瘀血”。

(二)瘀血的形成

1.外伤:各种外伤,诸如跌打损伤、负重过度等,或外伤肌肤,或内伤脏腑,使血离经脉,停留体内,不能及时消散或排出体外,或血液运行不畅,从而形成瘀血。

2.出血:或因出血之后,离经之血未能排出体外而为瘀,所谓“离经之血为瘀血”。或因出血之后,专事止涩,过用寒凉,使离经之血凝,未离经之血郁滞不畅而形成瘀血。

3.气虚:载气者为血,运血者为气。气行血行,气虚运血无力,血行迟滞致瘀。或气虚不能统摄血液,血溢脉外而为瘀,此为因虚致瘀。

4.气滞:气行则血行,气滞血亦滞,气滞必致血瘀。

5.血寒:血得温则行,得寒则凝。感受外寒,或阴寒内盛,使血液凝涩,运行不畅,则成瘀血。

6.血热:热人营血,血热互结,或使血液粘滞而运行不畅,或热灼脉络,血溢于脏腑组织之间,亦可导致瘀血。可见,寒热伤及血脉均可致瘀。

7.情绪和生活失宜:情志内伤,亦可导致血瘀,多因气郁而致血瘀。此外,饮食起居失宜也可导致血瘀而变生百病。

综上所述,瘀血的形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气虚、气滞、血寒、血热等内伤因素,导致气血功能失调而形成瘀血;二是由于各种外伤或内出血等外伤因素,直接形成瘀血。

(三)瘀血的致病特点

瘀血形成之后,不仅失去正常血液的濡养作用,而且反过来影响全身或局部血液的运行,产生疼痛、出血、经脉淤塞不通、,脏腑发生症积,以及“瘀血不去,新血不生”等不良后果。瘀血的病证虽然繁多,但临床表现的共同特点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疼痛:一般多刺痛,固定不移,且多有昼轻夜重的特征,病程较长。

2.肿块:肿块固定不移,在体表色青紫或青黄,在体内为症积,较硬或有压痛。

3.出血:血色紫暗或夹有瘀块。

4.紫绀:面部、口唇、爪甲青紫。

5.舌质紫暗:(或瘀点瘀斑)是瘀血最常见的也是最敏感的指征。

6.脉细涩沉弦或结代。

此外,面色黧黑、肌肤甲错、皮肤紫癜、精神神经症状(善忘、狂躁、昏迷)等也较为多见。在临床上判断是否有瘀血存在,除掌握上述瘀血特征外,可从以下几点分析之:

(1)凡有瘀血特征者;

(2)发病有外伤、出血、月经胎产史者;

(3)瘀血征象虽不太明显,但屡治无效,或无瘀血证之前久治不愈者;

(4)根据“初病在经,久病人络”,“初病在气,久病人血”,“气滞必血瘀”等理论,疾病久治不愈(除活血化瘀疗法外),虽无明显的瘀血也可考虑有瘀血的存在。

(四)常见瘀血病证

瘀血致病相当广泛,其临床表现因瘀阻的部位和形成瘀血的原因不同而异。瘀阻于心,可见心悸、胸闷心痛、口唇指甲青紫;瘀阻于肺,可见胸痛、咳血;瘀阻胃肠,可见呕血,大便色黑如漆;瘀阻于肝,可见胁痛痞块;瘀血攻心,可致发狂;瘀阻胞宫,可见少腹疼痛、月经不调、痛经、闭经、经色紫色成块,或见崩漏;瘀阻肢末,可成脱骨疽;瘀阻肢体肌肤局部,可见局部肿痛青紫。

三、结石

(一)结石的概念

结石,是指停滞于脏腑管腔的坚硬如石的物质,是一种砂石样的病理产物。其形态各异,大小不一,停滞体内,又可成为继发的致病因素,引起一些疾病。

(二)结石的形成

结石的成因较为复杂,机制亦不甚清楚。下列一些因素可能起着较重要的作用。

1.饮食不当:偏嗜肥甘厚味,影响脾胃运化,蕴生湿热,内结于胆,久则可形成胆结石;湿热下注,蕴结于下焦,日久可形成肾结石或膀胱结石。若空腹多吃柿子,影响胃的受纳通降,又可形成胃结石。此外,某些地域的饮水中含有过量或异常的矿物及杂质等,也可能是促使结石形成的原因之一。

2.情志内伤:情欲不遂,肝气郁结,疏泄失职,胆气不达,胆汁郁结,排泄受阻,日久可煎熬而成结石。

3.服药不当:长期过量服用某些药物,致使脏腑功能失调,或药物潴留残存体内,诱使结石形成。

4.其他因素:外感六淫、过度安逸等,也可导致气机不利,湿热内生,形成结石。此外,结石的发生还与年龄、性别、体质和生活习惯有关。

(三)结石的致病特点

结石停聚,阻滞气机,影响气血,损伤脏腑,使脏腑气机壅塞不通,而发生疼痛,为其基本特征。

1.多发于胆、胃、肝、肾、膀胱等脏腑:肝气疏泄,关系着胆汁的生成和排泄;肾的气化,影响尿液的生成和排泄,故肝肾功能失调易生成结石。且肝合胆,肾合膀胱,而胃、胆、膀胱等均为空腔性器官,结石易于停留,故结石为病,多为肝、胆结石,肾、膀胱结石和胃结石。也可发生于眼(角膜结石、前房结石)、鼻(鼻石)、耳(耳石)等部位。

2.病程较长,轻重不一:结石多半为湿热内蕴,日久煎熬而成,故大多数结石的形成过程缓慢而漫长。结石的大小不等,停留部位不一,其临床表现各异。一般来说,结石小,病情较轻,有的甚至无任何症状;结石过大,则病情较重,症状明显,发作频繁。

3.阻滞气机,损伤脉络:结石为有形实邪,停留体内,势必阻滞气机,影响气血津液运行。可见局部胀闷酸痛等,程度不一,时轻时重。甚则结石损伤脉络而出血。

4.疼痛:结石引起的疼痛,以阵发性为多,亦呈持续性,或为隐痛、胀痛,甚或绞痛。疼痛部位常固定不移,亦可随结石的移动而有所变化。结石性疼痛具有间歇性特点,发作时剧痛难忍,而缓解时一如常人。

                                                         

其它病因,在中医病因学中,除了外感病因、七情内伤和病理性因素以外,还有外伤、寄生虫、胎传等。因其不属外感内伤和病理因素,故称其为其他病因。

一、外伤

(一)外伤的概念

外伤指因受外力如扑击、跌仆、利器等击撞,以及虫兽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等而致皮肤、肌肉、筋骨损伤的因素。

(二)外伤的致病特点

1.枪弹、金刃、跌打损伤、持重努伤:这些外伤,可引起皮肤肌肉瘀血肿痛、出血,或筋伤骨折、脱臼。重则损伤内脏,或出血过多,可导致昏迷、抽搐、亡阳等严重病变。

2.烧烫伤:烧烫伤又称“火烧伤”、“火疮”等。烧烫伤多由沸水(油)、高温物品、烈火、电等作用于人体而引起,一般以火焰和热烫伤为多见。中医学在治疗烧烫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在烧伤防治工作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烧烫伤总以火毒为患。机体受到火毒的侵害以后,受伤的部位立即发生外证,轻者损伤肌肤,创面红、肿、热、痛,表面干燥或起水泡,剧痛。重度烧伤可损伤肌肉筋骨,痛觉消失,创面如皮革样,蜡白、焦黄或炭化,干燥。严重烧烫伤热毒炽盛,热必内侵脏腑,除有局部症状外,常因剧烈疼痛,火热内攻,体液蒸发或渗出,出现烦躁不安、发热、口干渴、尿少尿闭等,及至亡阴亡阳而死亡。

3.冻伤:冻伤是指人体遭受低温侵袭所引起的全身性或局部性损伤。冻伤在我国北方冬季常见。温度越低,受冻时间越长,则冻伤程度越重。全身性冻伤称为“冻僵”;局部性冻伤常根据受冻环境而分类,如“战壕足”、“水浸足”等,而指、趾、耳、鼻等暴露部位受寒冷影响,出现紫斑、水肿等,则称为“冻疮”。寒冷是造成冻伤的重要条件。冻伤一般有全身冻伤和局部冻伤之分。

(1)全身性冻伤:寒为阴邪,易伤阳气,寒主凝滞收引。阴寒过盛,阳气受损,失去温煦和推动血行作用,则为寒战,体温逐渐下降,面色苍白,唇舌、指甲青紫,感觉麻木,神疲乏力,或昏睡,呼吸减弱,脉迟细,如不救治,易致死亡。

(2)局部性冻伤:局部冻伤多发生于手、足、耳郭、鼻尖和面颊部。初起,因寒主收引,经脉挛急,气血凝滞不畅,影响受冻局部的温煦和营养,致局部苍白、冷麻,继则肿胀青紫,痒痛灼热,或出现大小不等的水泡等;重则受冻部位皮肤亦呈苍白,冷痛麻木,触觉丧失,甚则暗红漫肿,水疮泡破后创面是紫色,出现腐烂或溃疡,乃至损伤肌肉筋骨而呈干燥黑色,亦可因毒邪内陷而危及生命。

4.虫兽伤:虫兽伤包括毒蛇、猛兽、疯狗咬伤等。轻则局部肿疼、出血,重可损伤内脏,或出血过多,或毒邪内陷而死亡。

())毒蛇咬伤:毒蛇咬伤后,根据其临床表现不同,分为风毒、火毒和风火毒三类。

①风毒(神经毒):常见银环蛇、金环蛇和海蛇咬伤,伤口表现以麻木为主,无明显红肿热痛。全身症状,轻者头晕头痛、出汗、胸闷,四肢无力,重者昏迷、瞳孔散大、视物模糊、语言不清、流涎、牙关紧闭、吞咽困难、呼吸减弱或停止。

②火毒(血循毒):常见蝰蛇、尖吻蝮蛇、青竹蛇和烙铁头蛇咬伤。伤口红肿灼热疼痛,起水泡,甚至发黑,日久形成疡。全身症状见寒战发热,全身肌肉酸痛,皮下或内脏出血,尿血、便血、吐血、衄血,继则出现黄疸和贫血等,严重中毒死亡。

③风火毒(混合毒):如眼镜蛇、大眼镜蛇咬伤,临床表现有风毒和火毒的症状。

(2)疯狗咬伤:疯狗咬伤初起仅局部疼痛、出血,伤口愈合后,经一段潜伏期,然后出现烦躁、惶恐不安、牙关紧闭、抽搐、恐水、恐风等症。

二、寄生虫

(一)寄生虫的基本概念

寄生虫是动物性寄生物的统称。寄生虫寄居于人体内,不仅消耗人的气血津液等营养物质,而且能损伤脏腑的生理功能,导致疾病的发生。

(二)寄生虫的致病特点

中医学早巳认识到寄生虫能导致疾病的发生。诸如:蛔虫、钩虫、蛲虫、绦虫(又称寸白虫)、血吸虫等。患病之人,或因进食被寄生虫虫卵污染的食物,或接触疫水、疫土而发病。由于感染的途径和寄生虫寄生的部位不同,临床表现也不一样。如蛔虫病,常可见胃脘疼痛,甚则四肢厥冷等,称之为“蛔厥”;蛲虫病可有肛门瘙痒之苦;血吸虫病,因血液运行不畅,久则水液停聚于腹,形成“蛊胀”。上述蛔虫、钩虫、绦虫等肠道寄生虫,其为病多有面黄肌瘦、嗜食异物、腹痛等临床特征。

中医学虽然已经认识到寄生虫病与摄食不洁食物有关,在中医文献中又有“湿热生虫”之说。所谓“湿热生虫”,是说脾胃湿热为引起肠寄生虫病的内在因素之一,而某些肠寄生虫往往以“脾胃湿热”的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因此,不能误认为湿热能直接生虫。

三、胎传

(一)胎传的基本概念

胎传是指禀赋与疾病由亲代经母体而传及子代的过程。禀赋和疾病经胎传使胎儿出生之后易于发生某些疾病,成为一种由胎传而来的致病因素。胎传因素引起的疾病称之为胎证、胎中病。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胎毒、解颅、五软等,均属胎疾范围。

胎病发生的原因,一般分为胎弱和胎毒两类。

(二)胎传的致病特点

1.胎弱:胎弱,又称胎怯、胎瘦,为小儿禀赋不足,气血虚弱的泛称。胎儿禀赋的强弱主要取决于父母的体质。

胎弱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如皮肤脆薄、毛发不生、形寒肢冷、面黄肌瘦、筋骨不利、腰膝酸软,及五迟、五软、解颅等病证。

胎弱的主要病机为五脏气血阴阳不足。胎儿在母体能否正常生长发育,除与禀受于父母的精气有关外,还与母体的营养状态密切相关。如母体之五脏气血阴阳不足,必然会导致胎儿气血阴阳的不足,而出现五脏系统的病变。如禀肺气为皮毛,肺气不足,则皮薄怯寒,毛发不生;禀心气为血脉,心气不足,则血不华色,面无光彩;受脾气为肉,脾气不足,则肌肉不生,手足如消;受肝气为筋,肝气不足,则筋不束骨,机关不利;受肾气为骨,肾气不足,则骨节软弱,久不能行。

2.胎毒:胎毒指婴儿在胎妊期间受自母体毒火,因而出生后发生疮疹和遗毒等病的病因。胎毒多由父母恣食肥甘,或多郁怒悲思,或纵情淫欲,或梅疮等毒火蕴藏于精血之中,隐于母胞,传于胎儿而成。胎毒为病,一指胎寒、胎热、胎黄、胎搐、疮疹等;二指遗毒,又名遗毒烂斑,即先天性梅毒,系胎儿染父母梅疮遗毒所致。

由胎传因素而导致的疾病,包括了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是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如某些出血性疾病(血友病)、癫狂痫(精神分裂症、癫痫)、消渴(糖尿病)、多指(趾)症、眩晕和中风(高血压病)、色盲、近视以及过敏性疾病等。此外,由于遗传的影响,可以使机体的抵抗力降低,或代谢的调节发生某种缺陷,或体质或反应性发生改变,从而使后代易于罹患某些其他的疾病。如糖尿病患者的后代,可能发生痛风或肥胖病,这与物质代谢调节障碍的遗传有关。

先天性疾病是指个体出生即表现出来的疾病。如主要表现为形态结构异常,则称为先天性畸形。如某些心悸(先天性心脏病)、原发性闭经(先天性无子宫、无卵巢等)、兔唇等,都属于先天性疾病。

胎传因素所导致的疾病,也是可以防治的。除早期诊治这类疾病外,早期预防显得更加重要,注意护胎与孕期卫生,对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发育,避免发生胎传疾病,是十分重要的。

体发生疾病的原因,称之为病因,又称作“致病因素”、“病原”(古作“病源”)、“病邪”。疾病是人体在一定条件下,由致病因素所引起的有一定表现形式的病理,包括发病形式、病机、发展规律和转归的一种完整的过程。疾病病因作用于人体之后,导致机体的生理状态被破坏,产生了形态、功能、代谢的某些失调、障碍或损害。换言之,病因是指能破坏人体生理动态平衡而引起疾病的特定因素。病因包括六淫、疫疠、七情、饮食、劳倦、外伤,以及痰饮、瘀血、结石等。

病因包括致病原因和条件两方面的因素,两者在疾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致病原因是指那些能引起疾病,并且赋予该疾病特征性的各种因素。条件是除原因以外,与病因同时存在的促进疾病发生发展的有关因素。病因学说,就是研究致病因素及其性质、致病特点和临床表现的学说。

根据邪正交争的理论,中医学认为,无论外感六淫,还是内伤七情、饮食劳逸,在正气旺盛,生理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不会导致人体发病。只有在正气虚弱,人体功能活动不能适应诸因素的变化时,才会成为致病因素,使人发病。

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原因和结果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因果之间可以互相转化。在某一病理阶段中是病理的结果,而在另一阶段中则可能成为致病的原因。例如,痰饮和瘀血,是脏腑气血功能失调所形成的病理产物,但这种病理产物一旦形成,又可作为新的病因,导致其他病理变化,出现各种症状和体征。这种病因和病变的因果关系,是通过人体脏腑功能失调而发生的。

对于病因的分类,在中医学术发展过程中,历代医家提出不同的分类方法。如《黄帝内经》的阴阳分类法,汉.张仲景、宋.陈无择的三因分类法。阴阳病因说,把风雨寒暑等外来病因归属于阳,把饮食喜怒等内生病因归属于阴。张仲景按传变把病因概括为三个途径,把经络受邪人脏腑归为内所因,病变局限于浅表的归为外所因,房室金刃虫兽伤归为其他病因。陈无择把病因与发病途径结合起来,明确提出了三因学说,把六淫外感归为外所因,七情内伤归为内所因,饮食劳倦虫兽金刃归为不内外因。陈无择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提出的。三因学说”,对病因的分类比较系统、明确,对后世医家影响较大。古人这种把致病因素和发病途径结合起来的分类方法,对临床辨证确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根据疾病的发病途径及形成过程,将病因分为外感病因、内伤病因、病理产物形成的病因,以及其他病因四类。

中医病因学的特点:

1.整体观念:中医学认为,人体内部各脏腑组织之间,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因此,中医学将人体与自然环境,人体内部各脏腑组织的功能联系起来,用整体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来探讨致病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变化中的作用。中医学,在天人相应统一整体观的指导下,用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的观点,辩证地探讨了气候变化、『饮食劳倦和精神活动等在发病过程中的作用,奠定了中医病因学的理论基础。如肝属木,在四时应春,在六气为风,在五味为酸,在志为怒,在体合筋,开窍于目,与胆相表里。故气候异常变化的“风”,情志过激的“怒”,饮食失调的“酸”等均可成为引起肝脏发病的原因。肝一旦发病,就会导致肝脏功能系统之胆、筋、目等产生病理改变。

2.辨证求因:一切疾病的发生,都是某种致病因素影响和作用于机体的结果,由于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不同,以及机体对致病因素的反应各异,所以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体征也不尽相同。因此,根据疾病反映出来的临床表现,通过分析疾病的症状来推求病因,就可以为临床治疗提供理论依据。从人体的反应状态和生活条件变化及治疗手段等因果关系,总结出规律性的认识,从症状和体征来推求病因。以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综合分析疾病的症状、体征来推求病因,为治疗用药提供依据。这种方法称之为:辨证求因、审症求因”,这是中医特有的认识病因的方法。就症状而言,如周身游走性疼痛或瘙痒,因风性善行,风胜则动,故确认其病因为“风”邪。把这一临床表现和产生这一表现的一切因素,都概括为“风”邪,这就是辨证求因。临床上,不管实际致病因素多么复杂,只要人体出现了“风”这种反应状态,就可以用“风邪”来概括之。治疗时只要用相应的。祛风”药物,就可使临床症状消失,当然也同时消除了病因及其病理反应。只有采用辨证求因的方法认识病因,把对病因的研究与对症状、体征的辨析联系起来,才能对临床治疗起指导作用。

                                                                               

外感病因,是指由外而人,或从皮毛,或从口鼻,侵入机体,引起外感疾病的致病因素。外感病是由外感病因而引起的一类疾病,一般发病较急,病初多见寒热、咽痛、骨节酸楚等。外感病因大致分为六淫和疫疠两类。

1.六气与六淫

(1)六气:所谓六气,又称六元,是指风、寒、暑、湿、燥、火六种正常的自然界气候。六气的变化称之为六化。这种正常的气候变化,是万物生长的条件,对于人体是无害的。由于机体在生命活动过程中,通过自身的调节机制产生了一定的适应能力,从而使人体的生理活动与六气的变化相适应。所以,正常的六气一般不易于使人发病。

(2)六淫:所谓六淫,是风、寒、暑、湿、燥、火六种外感病邪的统称。阴阳相移,寒暑更作,气候变化都有一定的规律和限度。如果气候变化异常,六气发生太过或不及,或非其时而有其气(如春天当温而反寒,冬季当凉而反热),以及气候变化过于急骤;(如暴寒暴暖),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使机体不能与之相适应的时候,就会导致疾病的发生。于是,六气由对人体无害而转化为对人体有害,成为致病的因素。能导致机体发生疾病的六气便称之为“六淫”。固然气候变化与疾病的发生有密切关系,但是异常的气候变化,并非使所有的人都能发病。有的人能适应这种异常变化就不发病,而有的人不能适应这种异常变化就发生疾病。同一异常的气候变化,对于前者来说,便是六淫了。反之,气候变化正常,即使在风调雨顺,气候宜人的情况下,也会有人因其适应能力低下而生病。这种正常的六气变化对患病机体来说又是“六淫。了。由此可见,六淫无论是在气候异常还是正常的情况下,都是客观存在的。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人们体质的差异、正气的强弱。只有在人体的正气不足,抵抗力下降时,六气才能成为致病因素,侵犯人体而发病。就这一意义来说,六淫是一类因六气变化破坏了人体相对动态平衡,能引起外感病的致病因素。“六淫”又称“六邪”。

2.外感六淫与内生五邪

外感六淫属外感病的致病因素,称之为外邪,而内生五邪,则是指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所产生的内风、内寒、内湿、内燥、内热(火)等五种病理变化,属病机学范畴。内生五邪的临床表现虽与风、寒、湿、燥、火等六淫致病特点及其病理反应相似,但为区别于六淫之外风、外寒、外湿、外燥、外火(热),故冠以“内”字,称为“内生五邪”。内生五邪的临床表现,一般都没有表证,多表现为或虚证或实证或虚实夹杂证。外感六淫作用于机体后,引起脏腑阴阳气血功能失调而产生的病理变化,其临床表现,多有表证,而且多属实证。单纯暑邪伤人,一般无表证可见,但常兼湿邪,称为暑湿,则有表证。只有外邪直中时,才径见里证。

外感六淫与内生五邪,一为致病因素,一为病理结果,虽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六淫伤人,由表人里,损及脏腑,则易致内生五邪之害。内生五邪,脏腑功能失调,则又易感六淫之邪。

3、六淫致病的一般特点

1).季节性与地域性

1.1)六淫致病与季节的关系:由于六淫本为四时主气的太过或不及,故容易形成季节性多发病。如春季多风病,夏季多暑病,长夏初秋多湿病,深秋多燥病,冬季多寒病等,这是一般规律。但是,气候变化是复杂的,不同体质对外邪的感受性不同,所以同一季节可以有不同性质的外感病发生。

1.2)六淫致病与环境的关系:工作或居处环境失宜,也能导致六淫侵袭而发病。如久处潮湿环境多有湿邪为病,高温环境作业又常有暑邪、燥热或火邪为害,干燥环境又多燥邪为病等。

2).单一性与相兼性:六淫邪气既可单独致病又可相兼为害。其单独使人致病者,如寒邪直中脏腑而致泄泻,其由两种以上同时侵犯人体而发病者,如风寒感冒、湿热泄泻、风寒湿痹等。

3).转化性:六淫致病以后,在疾病发展过程中,不仅可以互相影响,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其病理性质可向不同于病因性质的方向转化,如寒邪可郁而化热,.暑湿日久又可以化燥伤阴,六淫又皆可化火等等。这种转化与体质有关,人的体质有强弱,气有盛衰,脏有寒热,因此,病邪侵人人体,多从其脏气而转化。阴虚体质,最易化燥,阳虚体质,最易化湿。另外,又与邪侵久暂有关,一般而言,邪气初感,不易转化,邪郁日久,多能转化。

4).外人性:六淫为病,多有由表人里的传变过程。六淫之邪多从肌表或口鼻而入,侵犯人体而发病。六淫致病的初起阶段,每以恶寒发热、舌苔薄白、脉浮为主要临床特征,称为表证。表证不除,由表人里,由浅及深。故六淫致病,多有由表及里的传变过程。即使直中入里,没有表证,也都称为“外感病”。所以,称六淫为外感病的病因。

中医病因学说中的六淫的性质和致病特点,是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加以抽象概括而来的。六淫为病,除了气候因素外,还包括了生物(如细菌、病毒等)、物理、化学等多种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病理反应在内。

4、六淫的性质及其致病特点

1).风

1.1)自然特性:风具有轻扬开泄,善动不居的特性,为春季的主气,在一年二十四个节气中,大寒、立春、雨水、惊蛰四个节气为风气主令。因风为木气而通于肝,故又称春季为风木当令的季节。风虽为春季的主气,但终岁常在,四时皆有。故风邪引起的疾病虽以春季为多,但不限于春季,其他季节均可发生。

1.2)风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风性轻扬,善行数变,风胜则动,为百病之长,这是风邪的基本特点。

①轻扬开泄:风为阳邪,其性轻扬升散,具有升发、向上、向外的特性。所以风邪致病,易于伤人上部,易犯肌表、腰部等阳位。肺为五脏六腑之华盖,伤于肺则肺气不宣,故现鼻塞流涕、咽痒咳嗽等。风邪上扰头面,则现头晕头痛、头项强痛、面肌麻痹、口眼歪斜等。风邪客于肌表,可见怕风、发热等表证。因其性开泄,具有疏通、透泄之性,故风邪侵袭肌表,使肌腠疏松,汗孔开张,而出现汗出、恶风等症状。、

②善行数变:风善动不居,易行而无定处。“善行”是指风邪具有易行而无定处的性质,故其致病有病位游移,行无定处的特性。如风疹、荨麻疹之发无定处,此起彼伏;行痹(风痹)之四肢关节游走性疼痛等,均属风气盛的表现。“数变”,是指风邪致病具有变化无常和发病急骤的特性。如风疹、荨麻疹之时隐时现,癫痫、中风之卒然昏倒,不省人事等。因其兼挟风邪,所以才表现为发病急,变化快。总之,以风邪为先导的疾病无论是外感还是内伤,一般都具有发病急、变化多、传变快等特征。

③风性主动:“风性主动”是指风邪致病具有动摇不定的特征。常表现为眩晕、震颤、四肢抽搐、角弓反张、直视上吊等症状,故称“风胜则动”。如外感热病中的。热极生风”,内伤杂病中的“肝阳化风”或“血虚生风”等证,均有风邪动摇的表现。

④风为百病之长:风邪是外感病因的先导,寒、湿、燥、热等邪,往往都依附于风而侵袭人体。如,与寒合为风寒之邪,与热合为风热之邪,与湿合为风湿之邪,与暑合则为暑风,与燥合则为风燥,与火合则为风火等。所以,临床上风邪为患较多,又易与六淫诸邪相合而为病。故称风为百病之长,六淫之首。

风与肝相应。风为木气,通于肝。外感风邪可导致胃脘痛、腹胀、肠鸣、呕吐、泄泻等。这是风邪伤肝,木盛克土所致。

综上所述,风为春令主气,与肝木相应。风邪为病,其病证范围较广,变化为快。其具体特点为:①遍及全身:无处不至,上至头部,下至足膝,外而皮肤,内而脏腑,全身任何部位均可受到风邪的侵袭。②媒介作用:能与寒、湿、暑、燥、火等相合为病。③其致病的特殊性,风病来去急速,病程不长,其特殊症状也易于认识,如汗出恶风、全身瘙痒、游走不定、麻木以及动摇不宁等症状。临证时,发病在春季与感受风邪明显有关者,均可考虑风邪的存在。

2).寒

2.1)自然特性:寒具有寒冷、凝结特性,为冬季的主气,从小雪、大雪、冬至,到小寒计四个节气,为冬令主气。寒为水气而通于肾,故称冬季为寒水当令的季节。因冬为寒气当令,故冬季多寒病,但也可见于其他季节。由于气温骤降,防寒保温不够,人体亦易感受寒邪而为病。

2.2)寒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寒邪以寒冷、凝滞、收引为基本特征。

①寒易伤阳:寒为阴气的表现,其性属阴?故寒为阴邪。阳气本可以制阴,但阴寒偏盛,则阳气不仅不足以驱除寒邪,反为阴寒所侮,故云“阴盛则寒”,“阴盛则阳病”。所以寒邪最易损伤人体阳气。阳气受损,失于温煦之功,故全身或局部可出现明显的寒象。如寒邪束表,卫阳郁遏,则现恶寒、发热、无汗等,称之为“伤寒”。若寒邪直中于里,损伤脏腑阳气者,谓之为“中寒”。如伤及脾胃,则纳运升降失常,以致吐泻清稀,脘腹冷痛;肺脾受寒,则宣肃运化失职,表现为咳嗽喘促,痰液清稀或水肿;寒伤脾肾,则温运气化失职,表现为畏寒肢冷、腰脊冷痛、尿清便溏、水肿腹水等;若心肾阳虚,寒邪直中少阴,则可见恶寒蜷卧、手足厥冷、下利清谷、精神萎靡、脉微细等。

②寒性凝滞:凝滞,即凝结阻滞之谓。人身气血津液的运行,赖阳气的温煦推动,才能畅通无阻。寒邪侵入人体,经脉气血失于阳气温煦,易使气血凝结阻滞,涩滞不通,不通则痛,故疼痛是寒邪致病的重要特征。因寒而痛,其痛得温则减,逢寒增剧,得温则气升血散,气血运行无阻,故疼痛缓解或减轻。寒胜必痛,但痛非必寒。由于寒邪侵犯的部位不同,所以病状各异。若寒客肌表,凝滞经脉,则头身肢节剧痛;若寒邪直中于里,气机阻滞,则胸、脘、腹冷痛或绞痛。

③寒性收引:收引,即收缩牵引之意。寒性收引是指寒邪具有收引拘急之特性。“寒则气收”。寒邪侵袭人体,可使气机收敛,腠理闭塞,经络筋脉收缩而挛急;若寒客经络关节,则筋脉收缩拘急,以致拘挛作痛、屈伸不利或冷厥不仁;若寒邪侵袭肌表,则毛窍收缩,卫阳闭郁,故发热恶寒而无汗。

寒与肾相应。寒为水气,通于肾。寒邪侵袭,寒水泛滥,则尿少,水肿;寒水过盛,上制心火,则心痛、心悸、肢厥等?

总之,寒为冬季主气,与肾水相应。寒病多发于冬季,但也可见于其他季节。寒邪为病,其致病特征是:寒为阴邪,易伤阳气,故寒邪致病,全身或局部有明显的寒象。寒胜则痛,所以疼痛为寒证的重要特征之一。因寒则气收,故其病有毛窍闭塞、气帆收敛、筋脉拘急的特珏,表现为无汗、拘急泎痛或屈伸不利等。

3).暑

3.1)自然特性:暑为火热之邪,为夏季主气,从小满、芒种、夏至,到小暑四个节气,为暑气当令。暑邪有明显的季节性,主要发生在夏至以后,立秋以前。暑邪独见于夏令,故有“暑属外邪,并无内暑”之说。暑邪致病有阴阳之分,在炎夏之日,气温过高,或烈日曝晒过久,或工作场所闷热而引起的热病,为中于热,属阳暑;而暑热时节,过食生冷,或贪凉露宿,或冷浴过久所引起的热病,为中于寒,属阴暑。总之,暑月受寒为阴暑,暑月受热为阳暑。

3.2)暑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暑为火所化,主升散,且多挟湿。

①暑性炎热:暑为夏月炎暑,盛夏之火气,具有酷热之性,火热属阳,故暑属阳邪。暑邪伤人多表现出一系列阳热症状,如高热、心烦、面赤、烦躁、脉象洪大等,称为伤暑(或暑热)。

②暑性升散:升散,即上升发散之意。升,指暑邪易于上犯头目,内扰心神,因为暑邪易人心经:散,指暑邪为害,易于伤津耗气。暑为阳邪,阳性升发,故暑邪侵犯人体,多直人气分,可致腠理开泄而大汗出。汗多伤津,污液亏损,则可出现口渴喜饮,唇干舌燥,尿赤短少等。在大量汗出同时,往往气随津泄,而导致气虚,故伤于暑者,常可见到气短乏力,甚则突然昏倒,不省人事之中暑。中暑兼见四肢厥逆,称为暑厥。暑热引动肝风而兼见四肢抽搐,颈项强直,甚则角弓反张,称为暑风(暑痫)。暑热之邪,不仅耗气伤津,还可扰动心神,而引起心烦闷乱而不宁。

③暑多挟湿:暑季不仅气候炎热,且常多雨而潮湿,热蒸湿动,湿热弥漫空间,人身之所及,呼吸之所受,均不离湿热之气。暑令湿胜必多兼感。其临床特征,除发热、烦渴等暑热症状外,常兼见四肢困倦、胸闷呕恶、大便溏泄不爽等湿阻症状。虽为暑湿并存,但仍以暑热为主,湿浊居次,非暑中必定有湿。暑为夏季主气,暑邪为患,有阴暑、阳暑之分。暑邪致病的基本特征为热盛、阴伤、耗气,又多挟湿。所以,临床上以壮热、阴亏、气虚、湿阻为特征。

4).湿

4.1)自然特征:湿具有重浊、粘滞、趋下特性,为长夏主气。从大暑、立秋、处暑,到白露四个节气,为湿气主令。湿与脾土相应。夏秋之交,湿热熏蒸,水气上腾,湿气最盛,故一年之中长夏多湿病。湿亦可因涉水淋雨、居处伤湿,或以水为事。湿邪为患,四季均可发病,且其伤人缓慢难察。

4.2)湿的性质和致病特征:湿为阴邪,阻碍气机,易伤阳气,其性重浊粘滞、趋下。

①湿为阴邪,易阻气机,损伤阳气:湿性类水,水属于阴,故湿为阴邪。湿邪侵及人体,留滞于脏腑经络,最易阻滞气机,从而使气机升降失常。胸胁为气机升降之道路,湿阻胸膈,气机不畅则胸闷;湿困脾胃,使脾胃纳运失职,升降失常,故现纳谷不香、不思饮食、脘痞腹胀、便溏不爽、小便短涩之候。由于湿为阴邪,阴胜则阳病,故湿邪为害,易伤阳气。脾主运化水湿,且为阴土,喜燥而恶湿,对湿邪又有特殊的易感性,所以脾具有运湿而恶湿的特性。因此,湿邪侵袭人体,必困于脾,使脾阳不振,运化无权,水湿停聚,发为泄泻、水肿、小便短少等症。“湿胜则阳微”,因湿为阴邪,易于损伤人体阳气,由湿邪郁遏使阳气不伸者,当用化气利湿通利小便的方法,使气机通畅,水道通调,则湿邪可从小便而去,湿去则阳气自通。

②湿性重浊:湿为重浊有质之邪。所谓“重”,即沉重、重着之意。故湿邪致病,其临床症状有沉重的特性,如头重身困、四肢酸楚沉重等。若湿邪外袭肌表,湿浊困遏,清阳不能伸展,则头昏沉重,状如裹束;如湿滞经络关节,阳气布达受阻,则可见肌肤不仁、关节疼痛重着等。所谓“浊”,即秽浊垢腻之意。故湿邪为患,易于出现排泄物和分泌物秽浊不清的现象。如湿浊在上则面垢、眵多;湿滞大肠,则大便溏泻、下痢脓血粘液;湿气下注,则小便浑浊、妇女黄白带下过多;湿邪浸淫肌肤,则疮疡、湿疹、脓水秽浊等。

③湿性粘滞:“粘”,即粘腻;“滞”,即停滞。所谓粘滞是指湿邪致病具有粘腻停滞的特性。这种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症状的粘滞性。即湿病症状多粘滞而不爽,如大便粘腻不爽,小便涩滞不畅,以及分泌物粘浊和舌苔粘腻等。二是病程的缠绵性。因湿性粘滞,蕴蒸不化,胶着难解,故起病缓慢隐袭,病程较长,往往反复发作或缠绵难愈。如湿温,它是一种由湿热病邪所引起的外感热病。由于湿邪性质的特异性,在疾病的传变过程中,表现出起病缓、传变慢、病程长、难速愈的明显特征。他如湿疹、湿痹(着痹)等,亦因其湿而不易速愈。

④湿性趋下:水性就下,湿类于水,其质重浊,故湿邪有下趋之势,易于伤及人体下部。其病多见下部的症状,如水肿多以下肢较为明显。他如带下、小便浑浊、泄泻、下痢等,亦多由湿邪下注所致。但是,湿邪浸淫,上下内外,无处不到,非独侵袭人体下部。所谓“伤于湿者,下先受之”《素问.太阴阳明论》,只是说明湿性趋下,易侵阴位,为其特性之一而已。

湿为长夏主气,与脾土相应。湿邪有阻遏气机,易伤阳气之性,其性重浊粘滞,且有趋下之势。故湿邪为病,表现为人体气机阻滞,脾阳不振,水湿停聚而胸闷脘痞、肢体困重、呕恶泄泻等,以及分泌物和排泄物如泪、涕、痰、带下、二便等秽浊不清。

5).燥

5.1)自然特性:燥具有干燥、收敛清肃特性,为秋季主气。从秋分、寒露、霜降,到立冬四个节气,为燥气当令。秋季天气收敛,其气清肃,气候干燥,水分匮乏,故多燥病。燥气乃秋令燥热之气所化,属阴中之阳邪。燥邪为病,有温燥、凉燥之分。初秋有夏热之余气,久晴无雨,秋阳以曝之时,燥与热相结合而侵犯人体,故病多温燥。深秋近冬之际,西风肃杀,燥与寒相结合而侵犯人体,则病多凉燥。燥与肺气相通。

5.2)燥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燥胜则干,易于伤肺,为燥邪的基本特征。

①干涩伤津:燥与湿对,湿气去而燥气来:燥为秋季肃杀之气所化,其性干涩枯涸,故曰“燥胜则干”。燥邪为害,最易耗伤人体的津液,形成阴津亏损的病变,表现出各种干涩的症状和体征,诸如皮肤干涩皲裂、鼻干咽燥,口唇燥裂、毛发干枯不荣、小便短少、大便干燥等。

②燥易伤肺:肺为五脏六腑之华盖,性喜清肃濡润而恶燥,称为娇脏。肺主气而司呼吸,直接与自然界大气相通,且外合皮毛,开窍于鼻,燥邪多从口鼻而人。燥为秋令主气,与肺相应,故燥邪最易伤肺。燥邪犯肺,使肺津受损,宣肃失职,从而出现干咳少痰,或痰粘难咯,或痰中带血,以及喘息胸痛等。

燥为秋季主气,与肺相应。燥邪以干涩伤津和易于伤肺为最重要特征。不论外燥还是内燥,均可见口、鼻、咽、唇等官窍干燥之象,以及皮肤、毛发干枯不荣等。

6).火(热)

6.1)自然特性:火具有炎热特性,旺于夏季,从春分、清明、谷雨,到立夏四个节气,为火气主令。因夏季主火,故火与心气相应。但是火并不象暑那样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也不受季节气候的限制。

6.2)温、暑、火、热的关系:温、暑、火、热四者性质基本相同,但又有区别。

温与热:这里的温和热均指病邪而言。温为热之渐,热为温之甚,二者仅程度不同,没有本质区别,故常温热混称。在温病学中所说的温邪,泛指一切温热邪气,连程度上的差别也没有。

暑与火(热):暑为夏季的主气,乃火热所化,可见暑即热邪。但暑独见于夏季,纯属外邪,无内暑之说。而火(热)为病则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同时还包括高温、火热煎熬等。

火与热:火为热之源,热为火之性。火与热,其本质皆为阳盛,故往往火热混称。但二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热纯属邪气,没有属正气之说。而火,一是指人体的正气,称之为“少火”;二是指病邪,称之为“壮火”。这是火与热的主要区别。一般地说,热多属于外感,如风热、暑热、温热之类病邪。而火则常自内生,多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所致,如心火上炎、肝火炽盛、胆火横逆之类病变。

就温、热、火三者而言,温、热、火虽同为一气,但温能化热,热能生火,所以在程度上还是有一定差别的。温为热之微,热为温之甚;热为火之渐,火为热之极。

6.3)火的含义:中医学中的火有生理与病理、内火和外火之分。

①生理之火:生理之火是一种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所必须的阳气,它谧藏于脏腑之内,具有温煦生化作用。这种有益于人体的阳气称之为“少火”,属于正气范畴。

②病理之火:病理之火是指阳盛太过,耗散人体正气的病邪。这种火称之为“壮火”。这种病理性的火又有内火、外火之分。

外火:外火,一是感受温热邪气而来;二是风寒暑湿燥等外邪转化而来,即所谓“五气化火”。五气之中,只有暑邪纯属外来之火,我们称之为暑热。其余风、寒、湿、燥等邪并非火热之邪,之所以能化而为火,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郁遏化火。风、寒、湿、燥侵袭人体,必须郁久方能化火。如由寒化热,热极生火,温与热结,或湿蕴化热,热得湿而愈炽,湿得热而难解,郁而化火,或者湿蕴化热,湿热极甚而化火。火就燥,故燥亦从火化。第二,因人而异,阳盛之体或阴虚之质易于化火。第三,与邪侵部位有关。如邪侵阳明燥土,则易化火,寒邪直中人脾,则化火也难。此外,五气能否化火,与治疗也有一定的关系。内火:内火,多因脏腑功能紊乱,阴阳气血失调所致。情志过极亦可久郁化火,即所谓“五志化火”。

中医学将火分为正、邪两类。正气之火即少火,少火又可分为“君火”和“相火”。“君火”为心之阳气,“相火”为肝、肾、胆、膀胱、心包、三焦阳气。其中肾之阳气,又称“命门火”或“龙火”,肝之阳气也叫“雷火”。“君火”仅指正气而言,若过旺便是心火炽盛;而相火包含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过旺时谓“相火妄动”。“心火炽盛”和“相火妄动”均属于“壮火”,属邪气。

6.4)火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火邪具有燔灼、炎上、耗气伤津、生风动血等特性。

①火性燔灼:燔即燃烧;灼,即烧烫。燔灼,是指火热邪气具有焚烧而熏灼的特性。故火邪致病,机体以阳气过盛为其主要病理机制,临床上表现出高热、恶热、脉洪数等热盛之征。总之,火热为病,热象显著,以发热、脉数为其特征。

②火性炎上:火为阳邪,其性升腾向上。故火邪致病具有明显的炎上特性,其病多表现于上部。如心火上炎,则见舌尖红赤疼痛,口舌糜烂、生疮;肝火上炎,则见头痛如裂、目赤肿痛;胃火炽盛,可见齿龈肿痛、齿衄等。

③伤津耗气:火热之邪,蒸腾于内,最易迫津外泄,消烁津液,使人体阴津耗伤。故火邪致病,其临床表现除热象显著外,往往伴有口渴喜饮、咽干舌燥、小便短赤、大便秘结等津伤液耗之征。火太旺而气反衰,阳热亢盛之壮火,最能损伤人体正气,导致全身性的生理机能减退。此外,气生于水,水可化气,火迫津泄,津液虚少无以化气,亦可导致气虚,如火热炽盛,在壮热、汗出、口渴喜饮的同时,又可见少气懒言、肢体乏力等气虚之证。总之,火邪为害,或直接损伤人体正气,或因津伤而致气伤,终致津伤气耗之病理结果。

④生风动血:火邪易于引起肝风内动和血液妄行。

生风:火热之邪侵袭人体,往往燔灼肝经,劫耗津血,使筋脉失于濡养,而致肝风内动,称为热极生风。风火相煽,症状急迫,临床上表现为高热、神昏谵语、四肢抽搐、颈项强直、角弓反张、目睛上视等。

动血:血得寒则凝,得温则行。火热之邪,灼伤脉络,并使血行加速,迫血妄行,易于引起各种出血,如吐血、衄血、便血、尿血,以及皮肤发斑,妇女月经过多、崩漏等。⑤易致肿疡:火热之邪入于血分,聚于局部,腐肉败血,则发为痈肿疮疡。“痈疽原是火毒生”。“火毒”、“热毒”是引起疮疡的比较常见的原因,其临床表现以疮疡局部红肿热痛为特征。

⑥易扰心神:火与心气相应,心主血脉而藏神。故火之邪伤于人体,最易扰乱神明,出现心烦失眠,狂躁妄动,甚至神昏谵语等症。

综上所述,火有生理性火和病理性火,本节所讲的为病理性火,又名火邪。火邪就来源看,有外火和内火之异。外火多由外感而来,而内火常自内生。火邪具有燔灼炎上,伤津耗气,生风动血,易生肿疡和扰乱心神的特征。其致病广泛,发病急暴,易成燎原之势。在临床上表现出高热津亏、气少、肝风、出血、神志异常等特征。

5、疠气

1、疠气的基本概念

疠气是一类具有强烈传染性的病邪。又名戾气、疫疠之气、毒气、异气、杂气、乖戾之气等。疠气通过空气和接触传染。疠气与六淫不同,不是由气候变化所形成的致病因素,而是一种人们的感官不能直接观察到的微小的物质(病原微生物),即“毒”邪。疠气经过口鼻等途径,由外人内,故属于外感病因。由疠气而致的具有剧烈流行性传染性的一类疾病,称之为疫、疫疠、瘟疫(或温疫)等。温病与瘟疫不同,温病为多种外感急性热病的总称,温病无传染性和流行性。

2、疠气的性质及其致病特点

1).发病急骤,病情危笃:疫疠之气,其性急速、燔灼,且热毒炽盛。故其致病具有发病急骤、来势凶猛、病情险恶、变化多端、传变快的特点,且易伤津、扰神、动血、生风。疠气为害颇似火热致病,具有一派热盛之象,但毒热较火热为甚,不仅热毒炽盛,而且常挟有湿毒、毒雾、瘴气等秽浊之气,故其致病作用更为剧烈险恶,死亡率也高。

2).传染性强,易于流行:疫疠之气具有强烈的传染性和流行性,可通过口鼻等多种途径在人群中传播。疫疠之气致病可散在地发生,也可以大面积流行。因此,疫疠具有传染性强、流行广泛、死亡率高的特点。诸如大头瘟(由疫毒感染而发病,以头面红肿或咽喉肿痛为特征)、虾蟆瘟(人体感受疫毒之后,以颈项肿大为主症,连及头面,状如虾蟆,故名)、疫痢、白喉、烂喉丹痧、天花、霍乱、鼠疫等,实际包括现代医学许多传染病和烈性传染病。

3).特适性与偏中性:特适性指疠气致病的病位与病种的特异性。疠气作用何腑何脏,发为何病,具有特异性定位的特点。疠气对机体作用部位具有一定选择性,从而在不同部位上产生相应的病证。疠气种类不同,所致之病各异。每一种疠气所致之疫病,均有各自的临床特征和传变规律,所谓“一气致一病”。偏中性指疠气的种属感受性。疠气有偏中于人者,偏中于动物者。偏中于人的,则不传染给动物;偏中于动物的,也不传染给人。即使偏中于动物的,因动物种属不同,也不互相传染。

总之,六淫和疠气,均属外感病邪,其性质和致病特点各有不同,但因其所致之病,多以火热之候为之,故常统称为外感热病。

                                                                           

内伤病因,又分七情、饮食失宜、劳逸,分述如下:

一、七情

1、七情的基本概念

七情是指喜、怒、忧、思、悲、恐、惊等七种正常的情志活动,是人的精神意识对外界事物的反应。七情与人体脏腑功能活动有密切的关系。七情分属于五脏,以喜、怒、思、悲、恐为代表,就称为五志。

七情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不同反映,在正常的活动范围内,一般不会使人致病。只有突然强烈或长期持久的情志刺激,超过人体本身的正常生理活动范围,使人体气机紊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才会导致疾病的发生。因此,作为病因,七情是指过于强烈、持久或突然的情志变化,导致脏腑气血阴阳失调而发生疾病的情志活动。因七情而病称为因郁致病。此外,由于某些慢性疾病,体内脏腑功能长期失调,引起人的精神情志异常,称为因病致郁。七情还与机体本身的耐受、调节能力有关。七情致病不同于六淫,六淫主要从口鼻或皮毛侵入人体,而七情则直接影响有关脏腑而发病。七情不仅可以引起多种疾病的发生,而且对疾病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它可促进病情的好转与恶化。由于七情是造成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故又称“内伤七情”。

2、七情与脏腑气血的关系

2.1).七情与脏腑的关系:人体的情志活动与脏腑有密切关系。其基本规律是:心主喜,过喜则伤心;肝主怒,过怒则伤肝;脾主思,过思则伤脾;肺主悲、忧,过悲过忧则伤肺;肾主惊、恐,过惊过恐则伤肾。这说明脏腑病变可出现相应的情绪反应,而情绪反应过度又可损相关之脏腑。七情生于五脏又伤五脏的理论在诊断和治疗中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2).七情与气血的关系:气和血是构成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两大基本物质。气对人体脏腑具有温煦推动作用,血对人体脏腑则具有濡养作用。气血是人体精神情志活动的物质基础,情志活动与气血有密切关系。脏腑气血的变化,也会影响情志的变化。故曰:“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脏腑的生理活动必须以气血为物质基础,而精神情志活动又是脏腑生理功能活动的表现,所以人体情志活动与人体脏腑气血关系密切。

3、七情的致病特点

3.1).与精神刺激有关:七情属于精神性致病因素,其发病必与明显的精神刺激有关。在整个病程中,情绪的改变可使病情发生明显的变化。如癫病多由情志所伤,忧郁伤肝,肝气郁结,损伤于脾,脾失健运,痰浊内生,痰气上逆,迷蒙心神,不能自主而成。狂病多由恼怒悲愤,伤及肝胆,不得宣泄,郁而化火,煎熬津液,结为痰火,痰火上扰,蒙蔽心窍,神志逆乱而发。可见精神因素对疾病的发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3.2).直接伤及脏腑:七情过激可影响脏腑之活动而产生病理变化。不同的情志刺激可伤及不同的脏腑,产生不同的病理变化。如喜伤心,心伤则心跳神荡,精神涣散,思想不能集中,甚则精神失常等。七情过激虽可伤及五脏,但与心肝的关系尤为密切。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一切生命活动都是五脏功能集中的表现,又必须接受心的统一主宰,心神受损必涉及其他脏腑。肝失疏泄,气机紊乱又是情志疾病发病机制的关键。

心主血而藏神;肝藏血而主疏泄;脾主运化而居中焦,为气机升降的枢纽、气血生化之源。故情志所伤为害,以心、肝、脾三脏和气血失调为多见。如过度惊喜损伤心脏,可导致心神不安而心悸、失眠、烦躁、惊慌不安、神志恍惚,甚至精神失常,出现哭笑无常、言语不休、狂躁妄动等症。郁怒不解则伤肝,影响肝的疏泄功能,出现胁肋胀痛、性情急躁、善太息,或咽中似有物梗阻,或因气滞血瘀而致妇女月经不调、痛经、闭经、症瘕等。或因暴怒引起肝气上逆,损及血脉,血随气逆,发生大呕血或晕厥。若思虑过度,损伤于脾,使脾失健运,出现食欲不振、脘腹胀满等。七情所伤,心、肝、脾功能失调,可单独发病,也常相互影响,相兼为害,如思虑过度、劳伤心脾、郁怒不解、肝脾不调等等。

此外,喜、怒、忧、思、恐等情志活动失调,能够引起脏腑气机紊乱,郁而化火,出现烦躁、易怒、失眠、面赤、口苦,以及吐血、衄血等属于火的表现,称之为“五志化火”。情志失调又可导致“六郁”为病,即气郁而湿滞,湿滞而成热,热郁而生痰,痰滞而血不行,血滞而食不化。换言之,由气郁可致血郁、痰郁、湿郁、食郁为病。

3.3).影响脏腑气机:“百病皆生于气”。喜、怒、忧、思、悲、恐、惊,称为七气,即七情。七情之外,加之以寒热,称为九气。气贵冲和,运行不息,升降有常。气出入有序,升降有常,周流一身,循环无端,而无病。若七情变化,五志过极而发,则气机失调,或为气不周流而郁滞,或为升降失常而逆乱。

七情致郁,或为气不周流而郁滞,或为升降失常而逆乱。七情不舒,气机郁结,气滞而血瘀,气郁而聚湿生痰,化火伤阴。或在形躯,或在脏腑,变病多端。

七情损伤,使脏腑气机紊乱,血行失常,阴阳失调。不同的情志变化,其气机逆乱的表现也不尽相同。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思则气结,恐则气下,惊则气乱。

怒则气上:气上,气机上逆之意。怒为肝之志。凡遇事愤懑或事不遂意而产生一时性的激怒,一般不会致病。但如暴怒,则反伤肝,使肝气疏泄太过而上逆为病。肝气上逆,血随气升,可见头晕头痛、面赤耳鸣,甚者呕血或昏厥。肝气横逆,亦可犯脾而致腹胀、飧泄。飧泄又名水谷利,大便呈完谷不化样。若克胃则可出现呃逆、呕吐等。由于肝肾同源,怒不仅伤肝,还能伤肾。肾伤精衰,则现恐惧、健忘、腰脊软等症。肝为五脏之贼,故肝气疏泄失常可影响各脏腑的生理功能而导致多种病变。

喜则气缓:气缓,心气弛缓之意。喜为心之志。包括缓和紧张情绪和心气涣散两个方面。在正常情况下,喜能缓和紧张情绪,使心情舒畅,气血和缓,表现为健康的状态。但是喜乐无极,超过正常限度,就可导致心的病变。暴喜伤心,使心气涣散,神不守舍,出现乏力、懈怠、注意力不集中,乃至心悸、失神,甚至狂乱等。

悲则气消:气消,肺气消耗之意。悲忧为肺之志。悲,是伤感而哀痛的一种情志表现。悲哀太过,往往通过耗伤肺气而涉及到心、肝、脾等多脏的病变。如耗伤肺气,使气弱消减,意志消沉。可见气短胸闷、精神萎靡不振和懒惰等。

悲忧伤肝,肝伤则精神错乱,甚至筋脉挛急、胁肋不舒等。悲哀过度,还可使心气内伤,而致心悸、精神恍惚等。悲忧伤脾则三焦气机滞塞,运化无权,可现脘腹胀满、四肢痿弱等。

思则气结:气结,脾气郁结之意。思为脾之志,思考本是人的正常生理活动,若思虑太过,则可导致气结于中,脾气郁结,中焦气滞,水谷不化,而见胃纳呆滞、脘腹痞塞、腹胀便溏,甚至肌肉消瘦等。思发于脾而成于心,思虑太过,不但伤脾,也可伤心血,使心血虚弱,神失所养,而致心悸、怔忡、失眠、健忘、多梦等。

恐则气下:气下,精气下陷之意。恐为肾之志。恐,是一种胆怯、惧怕的心理作用。长期恐惧或突然意外惊恐,皆能导致肾气受损,所谓恐伤肾。过于恐怖,则肾气不固,气陷于下,可见二便失禁、精遗骨痿等症。恐惧伤肾,精气不能上奉,则心肺失其濡养,水火升降不交,可见胸满腹胀、心神不安、夜不能寐等症。

惊则气乱:气乱是指心气紊乱。心主血,藏神,大惊则心气紊乱,气血失调,出现心悸、失眠、心烦、气短,甚则精神错乱等症状。

惊与恐不同,自知者为恐,不知者为惊。惊能动心,亦可损伤肝胆,使心胆乱,而致神志昏乱,或影响胎儿,造成先天性癫痫。

3.4).情志波动,可致病情改变:异常情志波动,可使病情加重或迅速恶化,如眩晕患者,因阴虚阳亢,肝阳偏亢,若遇恼怒,可使肝阳暴张,气血并走于上,出现眩晕欲仆,甚则突然昏仆不语、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发为中风。

总之,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情志,与内脏有着密切的关系。情志活动必须以五脏精气作为物质基础,而人的各种精神刺激只有通过有关脏腑的机能,才能反映情志的变化。故曰:“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情志为病,内伤五脏,主要是使五脏气机失常、气血不和、阴阳失调而致病的。至于所伤何脏,有常有变。七情生于五脏,又各伤对应之脏,如喜伤心、怒伤肝、恐伤肾……,此其常。但有时一种情志变化也能伤及几脏,如悲可伤肺、伤肝等,几种情志又同伤一脏,如喜、惊均可伤心,此其变。临床应根据具体的表现,作具体分析,不能机械地对待。

二、饮食失宜

饮食是健康的基本条件。饮食所化生的水谷精微是化生气血,维持人体生长、发育,完成各种生理功能,保证生命生存和健康的基本条件。

正常饮食,是人体维持生命活动之气血阴阳的主要来源之一,但饮食失宜,常是导致许多疾病的原因。饮食物主要依靠脾胃消化吸收,如饮食失宜,首先可以损伤脾胃,导致脾胃的腐熟、运化功能失常,引起消化机能障碍;其次,还能生热、生痰、生湿,产生种种病变,成为疾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饮食失宜包括饥饱无度、饮食不洁、饮食偏嗜等。饮食失宜能导致疾病的发生,为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

(一)饮食不节

饮食贵在有节。进食定量、定时谓之饮食有节。

1.饥饱失常:饮食应以适量为宜,过饥过饱均可发生疾病。明显低于本人的适度的饮食量,称为过饥;明显超过本人的适度的饮食量,称为过饱。过饥,则摄食不足,化源缺乏,终致气血衰少。气血不足,则形体消瘦,正气虚弱,抵抗力降低易于继发其他病症。反之,暴饮暴食,过饱,超过脾胃的消化、吸收功能,可导致饮食阻滞,出现脘腹胀满、嗳腐泛酸、厌食、吐泻等食伤脾胃之病。故有“饮食自倍,肠胃乃伤”之说。

饥饱失常,在小儿尤为多见,因其脾胃较成人为弱,食滞日久,可以郁而化热;伤于生冷寒凉,又可以聚湿、生痰。婴幼儿食滞日久还可以出现手足心热、心烦易哭、脘腹胀满、面黄饥瘦等症,称之为“疳积”。成人如果久食过量,还常阻滞肠胃经脉的气血运行,发生下利、便血,痔疮等。过食肥甘厚味,易于化生内热,甚至引起痈疽疮毒等。

总之,不宜极饥而食,食不可过饱;不宜极渴而饮,饮不可过多。饮食过多,则生积聚;渴饮过多,则聚湿生痰。

此外,在疾病过程中,饮食不节还能改变病情,故有“食复”之说,如在热性病中,疾病初愈,脾胃尚虚,饮食过量或吃不易消化的食物,常常导致食滞化热,与余热相合,使热邪久羁而引起疾病复发或迁延时日。

饮食无时:按固定时间,有规律地进食,可以保证消化、吸收功能有节奏地进行活动,脾胃则可协调配合,有张有弛,水谷精微化生有序,并有条不紊地输布全身。自古以来,就有一日三餐,“早饭宜好,午饭宜饱,晚饭宜少”之说。若饮食无时,亦可损伤脾胃,而变生他病。

(二)饮食偏嗜

饮食结构合理,五味调和,寒热适中,无所偏嗜,才能使人体获得各种需要的营养。若饮食偏嗜或膳食结构失宜,或饮食过寒过热,或饮食五味有所偏嗜,可导致阴阳失调,或某些营养缺乏而发生疾病。

1.种类偏嗜:饮食种类合理搭配,膳食结构合理,才能获得充足的营养,以满足生命活动的需要。人的膳食结构应该谷、肉、果、菜齐全,且以谷类为主,肉类为副,蔬菜为充,水果为助,调配合理,根据需要,兼而取之,才有益于健康。若结构不适,调配不宜,有所偏嗜,则味有所偏,脏有偏胜,从而导致脏腑功能紊乱。如过嗜酵酿之晶,则导致水饮积聚;过嗜瓜果乳酥,则水湿内生,发为肿满泻利。

2.寒热偏嗜:饮食宜寒温适中,否则多食生冷寒凉,可损伤脾胃阳气,寒湿内生,发生腹痛泄泻等症。偏食辛温燥热,可使胃肠积热,出现口渴、腹满胀痛、便秘,或酿成痔疮。

3.五味偏嗜:人的精神气血,都由五味资生。五味与五脏,各有其亲和性,如酸人肝,苦人心,甘人脾,辛入肺,咸人肾。如果长期嗜好某种食物,就会使该脏腑机能偏盛偏衰,久之可以按五脏间相克关系传变,损伤他脏而发生疾病。如多食咸味的东西,会使血脉凝滞,面色失去光泽;多食苦味的东西,会使皮肤干燥而毫毛脱落;多食辛味的东西,会使筋脉拘急而爪甲枯槁;多食酸味的东西,会使皮肉坚厚皱缩,口唇干薄而掀起;多食甘味的东西,则骨骼疼痛而头发脱落。此外,嗜好太过,可致营养不全,缺乏某些必要的营养,而殃及脏腑为病。例如,脚气病、夜盲症、瘿瘤等都是五味偏嗜的结果。所以,饮食五味应当适宜,平时饮食不要偏嗜,病时应注意饮食宜忌,食与病变相宜,能辅助治疗,促进疾病好转,反之,疾病就会加重。只有“谨和五味”才能“长有天命”。

(三)饮食不洁

进食不洁,会引起多种胃肠道疾病,出现腹痛、吐泻、痢疾等;或引起寄生虫病,如蛔虫、蛲虫、寸白虫等,临床表现为腹痛、嗜食异物、面黄肌瘦等症。若蛔虫窜进胆道,;还可出现上腹部剧痛、时发时止,吐蛔,四肢厥冷的蛔厥证。若进食腐败变质有毒食物,可致食物中毒,常出现腹痛、吐泻,重者可出现昏迷或死亡。

三、劳逸

劳逸,包括过度劳累和过度安逸两个方面。正常的劳动和体育锻炼,有助于气血流通,增强体质。必要的休息,可以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脑力,不会使人致病。只有比较长时间的过度劳累,或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或房劳过度,过度安逸,完全不劳动不运动,才能成为致病因素而使人发病。

(一)过劳

过劳是指过度劳累,包括劳力过度、劳神过度和房劳过度三个面。

1.劳力过度:劳力过度主要指较长时期的不适当的活动和超过体力所能负担的过度劳力。劳力过度可以损伤内脏功能,致使脏气虚少,可出现少气无力、四肢困倦、懒于语言、精神疲惫、形体消瘦等,即所谓“劳则气耗”。

2.劳神过度:劳神过度指思虑劳神过度。劳神过度可耗伤心血,损伤脾气,出现心悸、健忘、失眠、多梦及纳呆、腹胀、便溏等症,甚则耗气伤血,使脏腑功能减弱,正气亏虚,乃至积劳成疾。

3.房劳过度:房劳过度是指性生活不节,房事过度。正常的性生活,一般不损伤身体,但房劳过度会耗伤肾精,可致腰膝酸软、眩晕耳鸣、精神萎靡,或男子遗精滑泄、性功能减退,甚或阳痿。

(二)过逸

过逸是指过度安逸。不劳动,又不运动,使人体气血运行不畅,筋骨柔脆,脾胃呆滞,体弱神倦,或发胖臃肿,动则心悸、气喘、汗出等,还可继发其他疾病。

                                                         

 病理性因素,在疾病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原因和结果可以相互交替和相互转化。由原始致病因素所引起的后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另一些变化的原因,成为继发性致病因素。痰饮、瘀血、结石都是在疾病过程中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它们滞留体内而不去,又可成为新的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引起各种新的病理变化,因其常继发于其他病理过程而产生,故又称“继发性病因”。

一、痰饮

(一)痰饮的基本概念

1.痰饮的病因学含义:痰饮是机体水液代谢障碍所形成的病理产物。这种病理产物一经形成,就作为一种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导致脏腑功能失调而引起各种复杂的病理变化,故痰饮是继发性病因之一。痰饮是致病因子和病理结果的统一体。一般说来,痰得阳气煎熬而成,炼液为痰,浓度较大,其质稠粘;饮得阴气凝聚而成,聚水为饮,浓度较小,其质清稀。故有“积水为饮,饮凝为痰”,“饮为痰之渐,痰为饮之化”,“痰热而饮寒”之说。在传统上,痰饮有有形和无形、狭义和广义之分。

(1)有形的痰饮:有形的痰饮是指视之可见、触之可及、闻之有声的实质性的痰浊和水饮而言。如咳咯而出的痰液,呕泄而出之水饮痰浊等。

(2)无形的痰饮:无形的痰饮是指由痰饮引起的特殊症状和体征,只见其症,不见其形,看不到实质性的痰饮,因无形可征,故称无形之痰饮。其作用于人体,可表现出头晕目眩、心悸气短、恶心呕吐、神昏谵狂等,多以苔腻、脉滑为重要临床特征。

(3)狭义的痰饮:狭义的痰饮是指肺部渗出物和呼吸道的分泌物,或咳吐而出,或呕恶而出,易于被人们察觉和理解,又称之为外痰。

(4)广义的痰饮:广义的痰饮泛指由水液代谢失常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及其病理变化和临床症状,不易被人察觉和理解,又称之为内痰。

总之,痰饮不仅指从呼吸道咳出来的痰液,更重要的是指痰饮作用于机体后所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体征。这两方面,前者易于领会而后者却难以理解,但后者比前者更加重要。痰、饮、水、湿同源而异流,都是由于人体津液的运行、输布、传化失调而形成的一种病理产物,又是一种致病动因。四者皆为阴邪,具有阴邪的一般性质。湿聚为水,积水成饮,饮凝成痰,其中痰、饮、水三者的区别是:稠浊者为痰,清稀者为饮,更清者为水。

2.痰饮的病证学含义:痰饮是指体内水液输布运化失常,停积于某些部位的一类病证。

其广义者为痰饮病证的总称;其狭义者为饮证之一,系饮邪停于胃肠所致者。

(二)痰饮的形成

痰饮多由外感六淫,或饮食及七情所伤等,使肺、脾、肾及三焦等脏腑气化功能失常,水液代谢障碍,以致水津停滞而成。因肺、脾、肾及三焦与水液代谢关系密切,肺主宣降,敷布津液,通调水道;脾主运化水湿;肾阳主水液蒸化;三焦为水液运行之道路。故肺、脾、肾及三焦功能失常,均可聚湿而生痰饮。痰饮形成后,饮多留积于肠胃、胸胁及肌肤;痰则随气升降流行,内而脏腑,外而筋骨皮肉,泛滥横溢,无处不到。既可因病生痰,又可因痰生病,互为因果,为害甚广,从而形成各种复杂的病理变化。

(三)痰饮的致病特点

1.阻碍经脉气血运行:痰饮随气流行,机体内外无所不至。若痰饮流注经络,易使经络阻滞,气血运行不畅,出现肢体麻木、屈伸不利,甚至半身不遂等。若结聚于局部,则形成瘰疠、痰核,或形成阴疽、流注等。“瘰疠”是指发生于颈部、下颌部的淋巴结结核。小者为瘰,大者为疠,以其形状累累如珠故名。“痰核”是指发生在颈项、下颌及四肢等部位的结块,不红不肿,不硬不痛,常以单个出现皮下,以其肿硬如核大,故名痰核。“疽”为发于肌肉筋骨间之疮肿。其漫肿平塌,皮色不变,不热少痛者为“阴疽”。“流注”指毒邪流走不定而发生于较深部组织的一种化脓性疾病。

2.阻滞气机升降出入:痰饮为水湿所聚,停滞于中,易于阻遏气机,使脏腑气机升降失常。例如,肺以清肃下降为顺,痰饮停肺,使肺失宣肃,可出现胸闷、咳嗽、喘促等。胃气宜降则和,痰饮停留于胃,使胃失和降,则出现恶心呕吐等。

3.影响水液代谢:痰饮本为水液代谢失常的病理产物,其一旦形成之后,便作为一种致病因素反过来作用于机体,进一步影响肺、脾、肾的水液代谢功能。如寒饮阻肺,可致宣降失常,水道不通;痰湿困脾,可致水湿不运;饮停于下,影响肾阳的功能,可致蒸化无力。从而影响人体水液的输布和排泄,使水液进一步停聚于体内,导致水液代谢障碍更为严重。

4.易于蒙蔽神明:痰浊上扰,蒙蔽清阳,则会出现头昏目眩、精神不振、痰迷心窍,或痰火扰心、心神被蒙,则可导致胸闷心悸、神昏谵妄,或引起癫狂痈等疾病。

5.症状复杂,变幻多端:从发病部位言,饮多见于胸腹四肢,与脾胃关系较为密切。痰之为病,则全身各处均可出现,无处不到,与五脏之病均有关系,其临床表现也十分复杂。一般说来,痰之为病,多表现为胸部痞闷、咳嗽、痰多、恶心、呕吐腹泻、心悸、眩晕、癫狂、皮肤麻木、关节疼痛或肿胀、皮下肿块,或溃破流脓,久而不愈。饮之为害,多表现为咳喘、水肿、疼痛、泄泻等。总之,痰饮在不同的部位表现出不同的症状,变化多端,其临床表现,可归纳为咳、喘、悸、眩、呕、满、肿、痛八大症。

二、瘀血

(一)瘀血的基本概念

瘀血,又称蓄血、恶血、败血、虾血。瘀乃血液停积,不能活动之意。所谓瘀血,是指因血行失度,使机体某一局部的血液凝聚而形成的一种病理产物,这种病理产物一经形成,就成为某些疾病的致病因素而存在于体内。故瘀血又是一种继发性的致病因素。瘀血证则是由瘀血而引起的各种病理变化,临床上表现出一系列的症状和体征。

一般认为,因瘀致病的叫“血瘀”,因病致瘀的叫“瘀血”;先瘀后病者为病因,先病后瘀者为病理。这种区别似无重要的意义,故统称“瘀血”。

(二)瘀血的形成

1.外伤:各种外伤,诸如跌打损伤、负重过度等,或外伤肌肤,或内伤脏腑,使血离经脉,停留体内,不能及时消散或排出体外,或血液运行不畅,从而形成瘀血。

2.出血:或因出血之后,离经之血未能排出体外而为瘀,所谓“离经之血为瘀血”。或因出血之后,专事止涩,过用寒凉,使离经之血凝,未离经之血郁滞不畅而形成瘀血。

3.气虚:载气者为血,运血者为气。气行血行,气虚运血无力,血行迟滞致瘀。或气虚不能统摄血液,血溢脉外而为瘀,此为因虚致瘀。

4.气滞:气行则血行,气滞血亦滞,气滞必致血瘀。

5.血寒:血得温则行,得寒则凝。感受外寒,或阴寒内盛,使血液凝涩,运行不畅,则成瘀血。

6.血热:热人营血,血热互结,或使血液粘滞而运行不畅,或热灼脉络,血溢于脏腑组织之间,亦可导致瘀血。可见,寒热伤及血脉均可致瘀。

7.情绪和生活失宜:情志内伤,亦可导致血瘀,多因气郁而致血瘀。此外,饮食起居失宜也可导致血瘀而变生百病。

综上所述,瘀血的形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气虚、气滞、血寒、血热等内伤因素,导致气血功能失调而形成瘀血;二是由于各种外伤或内出血等外伤因素,直接形成瘀血。

(三)瘀血的致病特点

瘀血形成之后,不仅失去正常血液的濡养作用,而且反过来影响全身或局部血液的运行,产生疼痛、出血、经脉淤塞不通、,脏腑发生症积,以及“瘀血不去,新血不生”等不良后果。瘀血的病证虽然繁多,但临床表现的共同特点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疼痛:一般多刺痛,固定不移,且多有昼轻夜重的特征,病程较长。

2.肿块:肿块固定不移,在体表色青紫或青黄,在体内为症积,较硬或有压痛。

3.出血:血色紫暗或夹有瘀块。

4.紫绀:面部、口唇、爪甲青紫。

5.舌质紫暗:(或瘀点瘀斑)是瘀血最常见的也是最敏感的指征。

6.脉细涩沉弦或结代。

此外,面色黧黑、肌肤甲错、皮肤紫癜、精神神经症状(善忘、狂躁、昏迷)等也较为多见。在临床上判断是否有瘀血存在,除掌握上述瘀血特征外,可从以下几点分析之:

(1)凡有瘀血特征者;

(2)发病有外伤、出血、月经胎产史者;

(3)瘀血征象虽不太明显,但屡治无效,或无瘀血证之前久治不愈者;

(4)根据“初病在经,久病人络”,“初病在气,久病人血”,“气滞必血瘀”等理论,疾病久治不愈(除活血化瘀疗法外),虽无明显的瘀血也可考虑有瘀血的存在。

(四)常见瘀血病证

瘀血致病相当广泛,其临床表现因瘀阻的部位和形成瘀血的原因不同而异。瘀阻于心,可见心悸、胸闷心痛、口唇指甲青紫;瘀阻于肺,可见胸痛、咳血;瘀阻胃肠,可见呕血,大便色黑如漆;瘀阻于肝,可见胁痛痞块;瘀血攻心,可致发狂;瘀阻胞宫,可见少腹疼痛、月经不调、痛经、闭经、经色紫色成块,或见崩漏;瘀阻肢末,可成脱骨疽;瘀阻肢体肌肤局部,可见局部肿痛青紫。

三、结石

(一)结石的概念

结石,是指停滞于脏腑管腔的坚硬如石的物质,是一种砂石样的病理产物。其形态各异,大小不一,停滞体内,又可成为继发的致病因素,引起一些疾病。

(二)结石的形成

结石的成因较为复杂,机制亦不甚清楚。下列一些因素可能起着较重要的作用。

1.饮食不当:偏嗜肥甘厚味,影响脾胃运化,蕴生湿热,内结于胆,久则可形成胆结石;湿热下注,蕴结于下焦,日久可形成肾结石或膀胱结石。若空腹多吃柿子,影响胃的受纳通降,又可形成胃结石。此外,某些地域的饮水中含有过量或异常的矿物及杂质等,也可能是促使结石形成的原因之一。

2.情志内伤:情欲不遂,肝气郁结,疏泄失职,胆气不达,胆汁郁结,排泄受阻,日久可煎熬而成结石。

3.服药不当:长期过量服用某些药物,致使脏腑功能失调,或药物潴留残存体内,诱使结石形成。

4.其他因素:外感六淫、过度安逸等,也可导致气机不利,湿热内生,形成结石。此外,结石的发生还与年龄、性别、体质和生活习惯有关。

(三)结石的致病特点

结石停聚,阻滞气机,影响气血,损伤脏腑,使脏腑气机壅塞不通,而发生疼痛,为其基本特征。

1.多发于胆、胃、肝、肾、膀胱等脏腑:肝气疏泄,关系着胆汁的生成和排泄;肾的气化,影响尿液的生成和排泄,故肝肾功能失调易生成结石。且肝合胆,肾合膀胱,而胃、胆、膀胱等均为空腔性器官,结石易于停留,故结石为病,多为肝、胆结石,肾、膀胱结石和胃结石。也可发生于眼(角膜结石、前房结石)、鼻(鼻石)、耳(耳石)等部位。

2.病程较长,轻重不一:结石多半为湿热内蕴,日久煎熬而成,故大多数结石的形成过程缓慢而漫长。结石的大小不等,停留部位不一,其临床表现各异。一般来说,结石小,病情较轻,有的甚至无任何症状;结石过大,则病情较重,症状明显,发作频繁。

3.阻滞气机,损伤脉络:结石为有形实邪,停留体内,势必阻滞气机,影响气血津液运行。可见局部胀闷酸痛等,程度不一,时轻时重。甚则结石损伤脉络而出血。

4.疼痛:结石引起的疼痛,以阵发性为多,亦呈持续性,或为隐痛、胀痛,甚或绞痛。疼痛部位常固定不移,亦可随结石的移动而有所变化。结石性疼痛具有间歇性特点,发作时剧痛难忍,而缓解时一如常人。

                                                         

其它病因,在中医病因学中,除了外感病因、七情内伤和病理性因素以外,还有外伤、寄生虫、胎传等。因其不属外感内伤和病理因素,故称其为其他病因。

一、外伤

(一)外伤的概念

外伤指因受外力如扑击、跌仆、利器等击撞,以及虫兽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等而致皮肤、肌肉、筋骨损伤的因素。

(二)外伤的致病特点

1.枪弹、金刃、跌打损伤、持重努伤:这些外伤,可引起皮肤肌肉瘀血肿痛、出血,或筋伤骨折、脱臼。重则损伤内脏,或出血过多,可导致昏迷、抽搐、亡阳等严重病变。

2.烧烫伤:烧烫伤又称“火烧伤”、“火疮”等。烧烫伤多由沸水(油)、高温物品、烈火、电等作用于人体而引起,一般以火焰和热烫伤为多见。中医学在治疗烧烫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在烧伤防治工作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烧烫伤总以火毒为患。机体受到火毒的侵害以后,受伤的部位立即发生外证,轻者损伤肌肤,创面红、肿、热、痛,表面干燥或起水泡,剧痛。重度烧伤可损伤肌肉筋骨,痛觉消失,创面如皮革样,蜡白、焦黄或炭化,干燥。严重烧烫伤热毒炽盛,热必内侵脏腑,除有局部症状外,常因剧烈疼痛,火热内攻,体液蒸发或渗出,出现烦躁不安、发热、口干渴、尿少尿闭等,及至亡阴亡阳而死亡。

3.冻伤:冻伤是指人体遭受低温侵袭所引起的全身性或局部性损伤。冻伤在我国北方冬季常见。温度越低,受冻时间越长,则冻伤程度越重。全身性冻伤称为“冻僵”;局部性冻伤常根据受冻环境而分类,如“战壕足”、“水浸足”等,而指、趾、耳、鼻等暴露部位受寒冷影响,出现紫斑、水肿等,则称为“冻疮”。寒冷是造成冻伤的重要条件。冻伤一般有全身冻伤和局部冻伤之分。

(1)全身性冻伤:寒为阴邪,易伤阳气,寒主凝滞收引。阴寒过盛,阳气受损,失去温煦和推动血行作用,则为寒战,体温逐渐下降,面色苍白,唇舌、指甲青紫,感觉麻木,神疲乏力,或昏睡,呼吸减弱,脉迟细,如不救治,易致死亡。

(2)局部性冻伤:局部冻伤多发生于手、足、耳郭、鼻尖和面颊部。初起,因寒主收引,经脉挛急,气血凝滞不畅,影响受冻局部的温煦和营养,致局部苍白、冷麻,继则肿胀青紫,痒痛灼热,或出现大小不等的水泡等;重则受冻部位皮肤亦呈苍白,冷痛麻木,触觉丧失,甚则暗红漫肿,水疮泡破后创面是紫色,出现腐烂或溃疡,乃至损伤肌肉筋骨而呈干燥黑色,亦可因毒邪内陷而危及生命。

4.虫兽伤:虫兽伤包括毒蛇、猛兽、疯狗咬伤等。轻则局部肿疼、出血,重可损伤内脏,或出血过多,或毒邪内陷而死亡。

())毒蛇咬伤:毒蛇咬伤后,根据其临床表现不同,分为风毒、火毒和风火毒三类。

①风毒(神经毒):常见银环蛇、金环蛇和海蛇咬伤,伤口表现以麻木为主,无明显红肿热痛。全身症状,轻者头晕头痛、出汗、胸闷,四肢无力,重者昏迷、瞳孔散大、视物模糊、语言不清、流涎、牙关紧闭、吞咽困难、呼吸减弱或停止。

②火毒(血循毒):常见蝰蛇、尖吻蝮蛇、青竹蛇和烙铁头蛇咬伤。伤口红肿灼热疼痛,起水泡,甚至发黑,日久形成疡。全身症状见寒战发热,全身肌肉酸痛,皮下或内脏出血,尿血、便血、吐血、衄血,继则出现黄疸和贫血等,严重中毒死亡。

③风火毒(混合毒):如眼镜蛇、大眼镜蛇咬伤,临床表现有风毒和火毒的症状。

(2)疯狗咬伤:疯狗咬伤初起仅局部疼痛、出血,伤口愈合后,经一段潜伏期,然后出现烦躁、惶恐不安、牙关紧闭、抽搐、恐水、恐风等症。

二、寄生虫

(一)寄生虫的基本概念

寄生虫是动物性寄生物的统称。寄生虫寄居于人体内,不仅消耗人的气血津液等营养物质,而且能损伤脏腑的生理功能,导致疾病的发生。

(二)寄生虫的致病特点

中医学早巳认识到寄生虫能导致疾病的发生。诸如:蛔虫、钩虫、蛲虫、绦虫(又称寸白虫)、血吸虫等。患病之人,或因进食被寄生虫虫卵污染的食物,或接触疫水、疫土而发病。由于感染的途径和寄生虫寄生的部位不同,临床表现也不一样。如蛔虫病,常可见胃脘疼痛,甚则四肢厥冷等,称之为“蛔厥”;蛲虫病可有肛门瘙痒之苦;血吸虫病,因血液运行不畅,久则水液停聚于腹,形成“蛊胀”。上述蛔虫、钩虫、绦虫等肠道寄生虫,其为病多有面黄肌瘦、嗜食异物、腹痛等临床特征。

中医学虽然已经认识到寄生虫病与摄食不洁食物有关,在中医文献中又有“湿热生虫”之说。所谓“湿热生虫”,是说脾胃湿热为引起肠寄生虫病的内在因素之一,而某些肠寄生虫往往以“脾胃湿热”的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因此,不能误认为湿热能直接生虫。

三、胎传

(一)胎传的基本概念

胎传是指禀赋与疾病由亲代经母体而传及子代的过程。禀赋和疾病经胎传使胎儿出生之后易于发生某些疾病,成为一种由胎传而来的致病因素。胎传因素引起的疾病称之为胎证、胎中病。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胎毒、解颅、五软等,均属胎疾范围。

胎病发生的原因,一般分为胎弱和胎毒两类。

(二)胎传的致病特点

1.胎弱:胎弱,又称胎怯、胎瘦,为小儿禀赋不足,气血虚弱的泛称。胎儿禀赋的强弱主要取决于父母的体质。

胎弱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如皮肤脆薄、毛发不生、形寒肢冷、面黄肌瘦、筋骨不利、腰膝酸软,及五迟、五软、解颅等病证。

胎弱的主要病机为五脏气血阴阳不足。胎儿在母体能否正常生长发育,除与禀受于父母的精气有关外,还与母体的营养状态密切相关。如母体之五脏气血阴阳不足,必然会导致胎儿气血阴阳的不足,而出现五脏系统的病变。如禀肺气为皮毛,肺气不足,则皮薄怯寒,毛发不生;禀心气为血脉,心气不足,则血不华色,面无光彩;受脾气为肉,脾气不足,则肌肉不生,手足如消;受肝气为筋,肝气不足,则筋不束骨,机关不利;受肾气为骨,肾气不足,则骨节软弱,久不能行。

2.胎毒:胎毒指婴儿在胎妊期间受自母体毒火,因而出生后发生疮疹和遗毒等病的病因。胎毒多由父母恣食肥甘,或多郁怒悲思,或纵情淫欲,或梅疮等毒火蕴藏于精血之中,隐于母胞,传于胎儿而成。胎毒为病,一指胎寒、胎热、胎黄、胎搐、疮疹等;二指遗毒,又名遗毒烂斑,即先天性梅毒,系胎儿染父母梅疮遗毒所致。

由胎传因素而导致的疾病,包括了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是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如某些出血性疾病(血友病)、癫狂痫(精神分裂症、癫痫)、消渴(糖尿病)、多指(趾)症、眩晕和中风(高血压病)、色盲、近视以及过敏性疾病等。此外,由于遗传的影响,可以使机体的抵抗力降低,或代谢的调节发生某种缺陷,或体质或反应性发生改变,从而使后代易于罹患某些其他的疾病。如糖尿病患者的后代,可能发生痛风或肥胖病,这与物质代谢调节障碍的遗传有关。

先天性疾病是指个体出生即表现出来的疾病。如主要表现为形态结构异常,则称为先天性畸形。如某些心悸(先天性心脏病)、原发性闭经(先天性无子宫、无卵巢等)、兔唇等,都属于先天性疾病。

胎传因素所导致的疾病,也是可以防治的。除早期诊治这类疾病外,早期预防显得更加重要,注意护胎与孕期卫生,对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发育,避免发生胎传疾病,是十分重要的。